人物:庄廷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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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命 朝代:清初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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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永命(?
—1662年),清初政治人物,镶蓝旗汉军人。
顺治九年(1652年)进士,选庶吉士,散馆授检讨。
升任湖州知府,与李廷枢友善。
陈永命于康熙元年(1662年)因庄廷鑨私刻明史案罢官,至山东台儿庄,知死罪难逃,自缢于旅馆。
棺材被运回杭州,开棺磔尸。
其弟江宁县知县陈永赖,也同时被斩。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663 【介绍】: 明末清初江南吴江人,一名僧愿,字非仲,又字文通。
明诸生。
崇祯间参加复社。
入清后受庄廷鑨聘修《明史》。
作明理学诸儒传,名《与斯集》。
庄氏史案发,被捕,在杭州遇害。
一说投水自杀。
有《西庐文钞》、《西庐诗草》、《三蔀略》、《卖菜言》等。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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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皙(1613年—1663年),原名木实,改名本实,字木生,号霜回,后改为令皙,浙江湖州府安归籍,长兴县人。
明末清初文人。
天启四年(1624年)举人。
崇祯十三年(1640年)进士,任江阴知县。
明亡后,庄廷鑨私修《明史辑略》,请李令皙作序,题茅元铭、吴之铭、吴之熔、李涛、茅次莱、吴楚、唐元楼、严云起、蒋麟徵、韦金佑、韦一围、张篙、董二酉、吴炎、潘柽章、陆圻、查继佐、范骧等十八人于其上,又说明此书是根据朱氏(即朱国祯)的原稿增删而成。
顺治十八年(1661年)为归安知县吴之荣告发,鳌拜责令刑部满官罗多等到湖州彻查。
康熙二年(1663年)正月二十日农历旧年,前来李令皙拜年的客人络绎不绝,李家百馀人连同拜年的亲友皆遭逮捕。
这时廷鑨已死,被掘墓刨棺,枭首碎骨。
此事牵连甚广,康熙二年(1663年)五月二十六日(6月31日)李令皙被凌迟处死,其子李礽焘等四人皆斩杀,史称「庄廷鑨明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