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666 【介绍】: 明末清初陕西宝鸡人。明天启五年进士,官至户部侍郎。顺治元年,以天津总督骆养性荐,授原官,调刑部。疏请新制未定之前,暂用《明律》,并请速颁恩赦,以免株连之风盛行。历刑部、户部尚书,官至国史院大学士。维基
党崇雅(1584年—1666年),字衡彬,号于姜,陕西宝鸡蟠龙塬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万历四十年(1612年)壬子科陕西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登乙丑科进士,初授监察御史,累官户部右侍郎。押运漕粮时,因事丢官,后行贿得以复职。明亡,降李自成。南明安宗时,定「从贼案」,与高尔俨、卫周祚等人皆被定案。清顺治元年(1644年)经天津总督骆养性举荐,授任原官,调刑部。上疏说:「旧制,大逆大盗,决不待时,馀俱监候秋后处决,未尝一罹死刑,辄弃于市。请凡罪人照例区别,以昭钦恤。新制未定,并乞暂用明律。俟新例颁行,画一遵守。」顺治二年(1645年)又再次上疏说:「流寇暴虐,今剿灭殆尽。恐寇党株连,下民未获宁止。请速颁恩赦。督、抚、司、道及府、州、县各官,简用务在得人,庶可广皇仁,布实政。」并得到圣旨准予施行。骆养性被控贪婪通贼,党崇雅亦受到牵连,后判定为不实指控,免除其罪。给事中庄宪祖弹劾党崇雅庸弱无能,党崇雅遂上疏请求辞官回乡,清世祖将其慰留。顺治五年(1650年)擢刑部尚书。顺治六年(1651年)加太子太保。顺治八年(1653年)调户部,加少保。顺治十年(1655年)告归乡里,仍赐原俸。数月后复诏还朝。顺治十一年(1656年)授国史院大学士。顺治十二年(1657年)再次上疏告退,加封少傅兼太子太傅衔。入朝谢封,清世祖见其年迈,赐给党崇雅一件御服,还跟他说:「卿今还里,服朕赐衣,如见朕也!」即将起程时,又将其召见过来,赐以茶水,以温和的话勉励他,之后便命令大学士车克送其归乡。顺治十三年(1658)下敕书表达慰问。康熙五年(1666年)卒。
人物简介
季之骏,字千里,号裒庵,河南陈州卫官籍。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河南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庚辰科进士,刑部观政。顺治三年丙戌(1646年)任户部主事,遇覃恩荫子康德在监,升员外郎,顺治二年十一月以大学士洪承畴疏荐,升郎中。十年二月上幸内院,召大学士洪承畴所荐户部侍郎孙廷銈、太仆寺卿卫周祚、顺天府丞魏管、郎中季之骏入见,询其履历。后升南昌府知府,政事文章,海内称为门流。著《作家乘》、《千万言》,士人珍诵之。
人物简介
高尔俨(1605年—1654年),字中孚,号岱舆,北直隶静海县(今属天津市)王二庄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天启七年(1627年)举人,崇祯十三年(1640年)一甲第三名进士(探花),授翰林院编修。明亡,降李自成。南明福王时,定“从贼案”,高尔俨及党崇雅、卫周祚都被定案。清军入关后,征补原官。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任侍读学士,同年七月擢礼部侍郎。顺治五年(1648年),调任吏部右侍郎。后加右都御史。顺治八年(1651年),任吏部尚书。次年被御史吴达弹劾,上疏请求罢官。顺治十年(1653年),重新起用,晋弘文院大学士,同年因病回故里。顺治十一年(1654年)卒。追赠少保,谥文端。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3275粤ICP备17077571号关于本站联系我们客服:+86 136 0901 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