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懋(1469年—1551年),字德夫,浙江慈溪人。孙懋为弘治五年(1492年)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三名举人,正德六年(1511年)辛未科三甲五十五名进士。授浦城知县,正德十年(1515年)擢拔为南京吏科给事中。御史张经、宁波知府翟唐因忤逆宦官被下狱,孙懋偕同官力救。明世宗即位,正德十六年(1521年)九月升广东布政使司右参议,嘉靖二年(1523年)十二月迁广东副使。嘉靖四年七月,因得罪锦衣卫,谪守广西藤县(广西藤县人)典史。历官江西安福县知县、光州知州,八年九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累迁至广西右布政使,十二年十一月升河南左布政使,十五年五月入京为应天府尹,十六年九月因应天府乡试出错被免职,嘉靖三十卒,赠右副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