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钧(1490年—1570年),字廷和,号前溪,江西南昌府进贤县人,民籍。闰九月二十五日生,行八,治《
诗经》,由国子生中式江西乡试第五十四名举人,年四十三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四十八名,第三甲第十五名进士。观都察院政。授行人,升南京礼科给事中。弹劾参赞尚书刘龙,相继又弹劾劾翊国公郭勋、礼部尚书严嵩、工部侍郎
蒋淦、延绥巡抚赵锦。声明威震一时。二十一年十二月出任云南按察司副使,二十四年十二月升四川右参政。因平抚黔地寇乱,升河南左布政使。嘉靖三十一年,以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三十二年十二月,漕河工程结束,升工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视职如故。治河四年,三十四年(1555年)十月入为南京刑部右侍郎,三十六年十月以病乞求归乡。家居十馀年,隆庆四年(1570)二月二十二日卒,赠刑部尚书,谥恭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