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介绍】: 明山东东平人,字维纲。弘治三年进士。授阜平知县,改滑县,召拜御史,巡按苏松等府,严惩私设水牢之豪家,一方肃然。累官右佥都御史、辽东巡抚。嘉靖六年为三边总制,御吉囊有功,为兵部尚书。会大同兵变,宪设计平定。在职请立京营分伍操练法,诸将不得借内府供事规营操。前后历官四十余年,以年满七十乞休。卒年七十三。维基
王宪(1467年—1537年),字维纲,号荆山,山东兖州府东平州人。弘治庚戌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弘治二年(1489年)己酉科山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三年(1490年)庚戌科进士。历任阜平县、滑县知县,九年六月选授江西道试御史,十年八月实授,十二年巡按陕西。正德二年(1507年)十月,升任大理寺右寺丞,三年五月转左寺丞,十二月再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清理甘肃屯田,改甘肃巡抚。五年入为太仆寺少卿,六月接替王彦奇任右副都御史、辽东巡抚,丁忧归。服阕,八年十一月改任抚治郧阳,九年八月关陕凶荒,饥民流徙,改驻汉中等处,以安抚流民。十一月调任大同巡抚,后因应州抵禦战功,而荫子王汝成为锦衣卫世袭百户。十一年(1516年)十月以病乞致仕,不许,寻升为户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陕西,十二年三月入为兵部左侍郎。十三年五月,兼左佥都御史、提督军务,与提督太监张忠、左都督朱泰率团营兵二千人,平定涿州至芦沟桥近畿盗乱。明武宗南巡时,命其督理军储。正德十六年正月代替王琼为兵部尚书、提督团营。明世宗即位,王宪被给事中史道弹劾后,自请去职。嘉靖四年(1525年)十二月,朝廷举荐邓璋及王宪为陕西三边总制兵部尚书,为言官所反对,世宗仍然坚持使用王宪。王宪为部将王宰、史经接连击败寇乱。此后他又率领总兵官郑卿、杭雄、赵瑛、都指挥卜云等分据要害击退吉囊数万骑兵,加太子太保衔。因张孚敬、桂萼排挤,由王琼接任三边总制,嘉靖七年(1528年)二月改任南京兵部尚书。嘉靖八年(1529年)八月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太子太保如故。当时朔州告急,十二月朝廷举荐其担任宣大总督,王宪严词拒绝,而被都给事中夏言、赵廷瑞弹劾罢免归乡。嘉靖十年(1531年)十一月,世宗仍然追念其功,召为兵部尚书,并抵禦蒙古入侵。十一年九月加柱国光禄大夫,提督团营,其负责京营操练,并裁减军功冒领者。大同发生兵变,王宪最初主张“首乱当诛,馀宜散遣”,而大学士张孚敬与总督刘源清力主用兵,王宪于是不敢坚持此前议论。但刘源清久攻不下,而北寇又内侵,于是请求令派大将抵禦北方寇乱,而自己专以进攻大同。王宪批准其奏,因而招致大量言论反对。此时世宗醒悟大同是重镇,不宜破坏,于是罢兵,叛乱遂平。刘源清得罪离去。几年后,王宪数次上疏请求致仕,嘉靖十四年三月被许,令驰驿归乡。嘉靖十六年卒于家,十月赐祭葬,赠少保,谥康毅。
人物简介
【生卒】:1509—1571 【介绍】: 明福建南平人,字行简,号可斋。嘉靖十一年进士。累迁为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云南镇守沐朝弼恣横不法,居敬往往以法裁抑之。朝弼乃借东川土官阿堂反叛事,诬居敬受贿,坐逮论戍。穆宗即位,擢刑部左侍郎。后乞归,卒。维基
游居敬(1509年—1571年),字行简,号可斋。福建延平府南平县(今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学者。游居敬生于正德四年(1509年)。14岁成为府学弟子员。嘉靖十年(1531年)举福建乡试六十四名,嘉靖十一年(1532年),联捷壬辰科会试二百十三名,廷试二甲七十六名进士,工部观政后,选为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十二月授山东道监察御史,十五年巡按应天府,弹劾南京吏部尚书湛若水,请禁止约束故兵部尚书王守仁及若水所著书,并毁其门人所创书院。十七年正月出为浙江按察使司佥事,二十年二月升广东按察副使。嘉靖二十六年任湖广右参政,升浙江按察使、本省左右布政使,调山东左布政。三十七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云南,三十九年八月升南京户部右侍郎,其间因征剿东川逆贼阿堂,不等候川贵抚按勘明具奏,即调土汉兵五万馀,费以数万计,进兵剿之,巡按御史王大任言于朝,诏锦衣卫械系至京讯治,四十年正月以擅调军马,谪戍边远充军。谪戍七年,隆庆元年(1567年),抚按交章举荐,三年(1569年)四月起任南京刑部右侍郎,十一月改任刑部右侍郎。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以年老不称职被都给事中韩楫弹劾,被令致仕。同年九月初十日(1571年)去世,葬于南山(今南平市延平区南山镇南山村)。
人物简介
姜儆(1516年—?),字君治,号思毅,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人,军籍。江西乡试第六十九名举人。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中式癸丑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一名进士。兵部观政,授直隶宣城知县,三十六年八月选授浙江道试御史,三十七年二月实授,出视长芦盐课,继巡按湖广。四十一年十一月与御史王大任分行天下访求法士及秘书,姜儆负责南直隶、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地,以访求玄秘辛劳,加俸一级。四十三年十月二人还京师,献上所得法秘数千册及法士唐秩、刘文彬等数人,两人俱升翰林院侍讲学士。丁母忧归,隆庆元年(1567年)正月为刑科都给事中徐公遴劾奏,俱革职闲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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