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滿朝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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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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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应文(1543年—1627年),字征甫,號雷門,浙江余姚县人。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浙江鄉試第七十五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考中三甲进士,授池州府推官。
有徽商被杀,无主名,应文行部青阳,鸦数百绕舆飞噪,应文曰:此间有逆旅乎!
牵其人诘之,果得杀商者。
历升吏部郎中,十一年二月出任江西按察司副使,十三年十一月升本省参政,改广西参政,十六年六月升本省按察使,十七年四月升广东右布政使,改江西左布政使。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出任顺天府府尹。
二十三年四月升南京大理寺卿,二十六年四月乞休归乡,十二月起升南京工部右侍郎。
后丁艰归,三十二年十一月起任刑部右侍郎,三十三年(1605年)八月,署工部印。
御史曹学程谏日本封事,系狱十年,应文疏请得改戍。
咸宁知县满朝荐忤税阉梁永被逮,应文疏救之。
三十六年八月任刑部尚书,屡引疾乞归,遂于万历三十八年(1610年)正月致仕。
四十四年二月起复任南京吏部尚书,掌京察,天啓元年具疏乞休,许之,仍以覃庆给与恩典。
天啓五年年八十三,遣官存问,又二年,天啓七年(1627年)因病卒于家中,赠太子太保,諡莊敏。

人物簡介

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09 【介紹】: 明福建晉江人,字維彥。
萬歷十四年進士。
累官至禮部左侍郎。
嘗因星變上言請釋逮系知縣滿朝薦等。
南京水災,疏陳時政,請御殿決政,章疏及時批答。
其冬,天鼓鳴,上言請急罷礦使,更張闕政,以和民心。
卒官。
御選明詩姓名爵里
字惟彦,晉江人。萬厯丙戌賜進士第二,授編修累官禮部侍郎兼翰林院學士贈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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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道賓(1552年—1609年),字惟彥,号荆岩,福建泉州府晉江縣人,民籍。萬曆四年(1576年)丙子鄉試十八名,萬曆十四年(1586年)丙戌科會試五十四名,殿試登一甲第二名進士。授翰林院編修。遷國子監祭酒,請太子出閣讀書,又进《三国志》、《五代史》论,斥阉黨弄權,請罢矿使,帝不聽。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八月主持浙江乡试,不久升国子监司业,二十六年七月掌南京翰林院印信,晋右春坊右谕德,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三月管理军职贴黄,四月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掌司经局印信,八月与编修顾天埈主持庚子科顺天乡试,二十九年九月充经筵日讲、记注起居,十月升国子监祭酒。三十一年四月升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学士,充玉牒纂修官,三十二年正月知礼部贡举,三十三年四月升礼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掌院事,与黄汝良一同教习庶吉士,三十五年六月署礼部事,进礼部左侍郎,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二月卒於官,赠礼部尚书。谥文恪。著有《文恪集》。

人物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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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士全,字完三,直隸上海縣(今屬上海市)人。
萬曆十三年(1585年)乙酉科應天鄉試舉人,二十三年(1595年)成進士,授海盐县知县,三十六年選授刑科给事中,疏救满朝荐、卞孔时等。
四十年升礼科右给事中。
熹宗即位,起升太仆寺添注少卿。
二年(1622年)升南京太常寺卿,五年加工部右侍郎,仍管太常寺卿事,六年改任南京刑部右侍郎。
崇禎元年,起升南京工部尚书。
三年四月以病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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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介紹】: 明山西太原衛人,字寰如。
萬歷三十二年進士。
授中書舍人,擢吏科給事中,疏陳銓政失平,語侵尚書趙煥。
又請釋放累臣滿朝薦,謂否則宦官愈橫。
時黨人日攻東林,乃移疾歸。
天啟間為南贛巡撫,魏忠賢除其名。
崇禎初拜戶部侍郎,專理邊餉。
京師戒嚴,改兵部。
帝召對平臺,區劃兵事甚悉。
數月而罷,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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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名(?—1629年),字寰知,號心白,山西太原前衛(今屬山西省太原市)人。萬曆甲辰進士,官至兵部侍郎。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授中書舍人,三十七年己酉典試雲南。擢吏科給事中。黨人日攻東林,成名移疾歸。家居五年,起爲山東副使。天啟初年,遷湖廣參政,入為太僕寺少卿。天啟四年(1624年)春,擢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南贛。魏忠賢因其為趙南星所用,僅八月即除名。崇禎改元,召拜戶部右侍郎,不久以左侍郎專理邊餉。後金軍入塞襲擾,京師戒嚴,李成名改任兵部左侍郎。數月罷官,卒於家。《明史》有傳。著有《半亩园》《日涉园》诗集。
錢春 朝代:明末清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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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代人名大辭典
【生卒】:?—1639 【介紹】: 明常州府武進人,字若木。錢一本子。萬歷三十二年進士,征授御史,巡按湖廣,請給顧憲成恤典,爭以湖廣地為福王莊田,受神宗斥責。天啟間,魏忠賢黨劾春倚恃東林,削籍歸。崇禎九年起為通政使,累遷戶部尚書,疏請改折白糧,忤旨罷歸卒。有《湖湘五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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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春(?
—1638年),字若木,號梅谷,直隸武進縣人。
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进士,歷官高陽縣、獻縣知縣。
征監察御史。
太仆少卿徐兆魁攻訐李三才,藉機批判顾宪成。
錢春上三疏,首发其憸邪。
出按湖广,申請給予礼部侍郎郭正域及光禄少卿顾宪成恤典。
又請釋放咸宁知县满朝荐
因疏論首輔方从哲被責,出为福建右参议。
不久父喪回籍。
天啟初年,起故官。
召为尚寶司少卿,歷遷光祿寺卿。
天啟五年(1625年),魏忠贤党门克新劾錢春倚恃東林,「父作子述」,因此削籍归。
崇祯九年(1636年),召拜通政使。
迁户部右侍郎,加尚书,总督仓场。
累官南京户部尚书。
累疏引疾不允。
崇禎十一年(1638年),黄道周、刘同升等因谏杨嗣昌夺情,被贬。
范景文等疏救,錢春亦署名。
次年正月,范景文削籍,錢春未受追究。
終於因上疏请改折白粮罢归。
同年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