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绍文

相关人物:共 1 位
共 1 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39—1607 【介绍】: 明陕西三原人,字景文,一字叔文,号一斋。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寿光知县,征迁户科给事中。累迁至左都御史。时矿税使四出,所至作恶多端。纯屡疏陈,不报。曾倡诸大臣伏阙泣请罢矿税。后以与首辅沈一贯不合,力请致仕。卒谥恭毅。有《温恭毅公集》。
维基
温纯(1539年—1607年),字希文,号一斋,更号亦斋,陕西三原县人。
明神宗万历时期名臣。
嘉靖甲子陕西解元,乙丑进士,万历时官至工部尚书、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
少时为人凝重,不苟言笑。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二十六岁时举陕西乡试第一,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1565年)会试联捷二百五十一名,廷试三甲五十九名进士,兵部观政,本年六月授山东寿光知县,颇有政绩。
隆庆二年(1568年)九月,选授户科给事中,三年三月升吏科右给事中,五月升户科左,四年三月升兵科都给事中,以敢言著称。
因与首辅高拱政见不合,十月出为湖广参政,以告病回乡。
高拱罢职,六年(1572年)七月起为河南参政,分守南阳。
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
升任太仆寺少卿,五年(1577年)四月改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馆,十一月升大理寺左少卿,十二月升光禄寺卿。
七年(1579年)正月,转太常寺卿。
因与首辅张居正意见不合,在七月请求养病告老归家。
张居正死后后,经孙继先举荐,恢复官职,十一年十二月再次起复为太常寺卿,十二年三月转大理寺卿,六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浙江。
十五年(1587年)二月,调任户部右侍郎,三月转左侍郎,十七年(1589年)九月以母忧去职。
除丧后,二十年四月起为南京吏部尚书,主持癸巳年(1593年)京察。
事毕,二十一年(1593年)四月升工部尚书。
以父亲老迈,上书乞归家奉养,七月准在籍侍养。
万历二十六年(1598年)终丧,五月召为左都御史,掌都察院事,又主持己亥年(1599年)京察。
以争请下考选、罢矿税、释逮系诸臣三事,为朝野所瞩目。
由因于永清、妖书、楚宗三案及乙巳年(1605年)京察,与首辅沈一贯交恶。
不久,三十三年七月被迫致仕。
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闰六月初三在三原家中去世,年六十九,赠少保,谥号“恭毅”。
关于他的事迹,有明萧彦《掖垣人鉴》(万历间刊本)卷一五,明李绍文皇明世说新语》(万历三十八年刊本)卷一,清徐乾学《明史列传》(旧抄本)卷七六,清张廷玉等《明史》卷二二〇均有专传。
明史》载温纯:“肃百僚,振风纪,允称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