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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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约1496 【介绍】: 明淮安府山阳人,字本清。景泰五年进士。成化中累官大同巡抚。孝宗立,召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进尚书。能为国家惜财用,每廷议用兵,辄坚持不可。惟变盐法,令淮商以银代粮,盐课增而边镇储粮减。九年,乞休归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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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淇(1426年—1501年),字本清,直隶淮安卫(今江苏淮安市)人。
景泰甲戌进士,历仕四朝,弘治间官至户部尚书。
先祖是南宋宰相叶衡,世居金华。
景泰五年(1454年)进士。
授御史。
天顺初年,因得罪石亨,出京担任武陟县知县。
历清江县、宝坻县知县,皆有惠政。
成化五年(1469年),经推荐,超擢广西按察司佥事。
历陕西副使。
成化十九年(1483年)升河南按察使。
累官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山西,调巡抚大同,赞理军务。
孝宗即位,召为户部右侍郎,转左侍郎。
弘治四年(1491年),代李敏为户部尚书,加太子太保。
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将开中法(纳粮开中)变为折色法(直接用白银换盐引),徽商挟其在两淮的优势迅速发展起来。
弘治九年(1496年)四月退休,弘治十四年(1501年),去世。
李东阳为其撰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