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朱鸿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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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羲英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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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羲英(1523年—1582年),字淳卿,号秤石,直隶宁国府宁国县人,民籍。
己酉科(1549年)应天府乡试第一百一十三名举人。
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四十七名进士。
通政司观政,授户部主事,四十年升员外,四十一年升郎中,四十三年调礼部祠祭郎中,九月升浙江提学副使,督学浙江,校士严正,抑浮华,绝干请,虽要津朝贵书,概束不省,都人士咸心服焉。
隆庆五年正月复除四川提学副使,升山西右参政,六年九月升太仆寺少卿。
万历元年三月,改任鸿胪寺卿,十月以水土不调,改补南京衙门,十二月改任南京太仆寺少卿,又升南太常寺少卿。
张居正当国,万历四年十二月荐升南光禄寺卿,改南京太常寺卿、管国子监祭酒事。
以论张居正夺情事,与都御史张岳、御史朱鸿谟并称为南畿三凤。
会祭酒秩满当迁,上曰:屠羲英不愧为士楷模,当令久掌成均。
御书“春风化雨,蔚为人宗”八字赐之。
万历六年二月,南京户科给事中王蔚参论屠羲英乖谬有亏师范,部覆本官任成均以来,振饬改观,未免生徒丛怨,既经论列,暂且回籍听用。
寻病乞归,构精舍山居,读书终老。
居正既殁,朝臣交荐,坚卧不出,万历十年十月卒。
万历四十四年四月,赠原任南京太常寺卿屠羲英为南刑部右侍郎。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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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继先(1540年—1586年),字胤甫,号南川,山西承宣布政使司太原府盂县(今山西省阳泉市盂县)人。
山西乡试第二十七名。
隆庆五年(1571年)辛未科进士。
担任献县、雄县、遵化县、内黄县知县,万历十年(1582年),擢四川道御史。
万历十三年,担任南京刑部主事。
张居正死后,孙继先相继举荐万历帝召回此前被罢免的官员,包括吴中行、赵用贤、艾穆、沈思孝、邹元标及余懋学、赵应元、傅应祯、朱鸿谟、孟一脉、王用汲。
又举荐魏学曾、宋纁、张岳、毛纲、胡执礼、王锡爵、贾三近、温纯、曹科、陈有年、朱光宇、赵参鲁等人。
因弹劾户部尚书张学颜构陷刘台状,再劾学颜及李成梁,降级谪临清州判官,官至南京吏部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