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支大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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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03—1583 【介绍】: 明松江华亭人。字子升,号少湖,又号存斋。嘉靖二年进士。授编修。以忤张孚敬,斥为延平府推官。累官为国子祭酒,迁礼部侍郎,改吏部。接见庶官,常咨边腹要害,吏治民情。寻兼翰林院学士,掌院事,进礼部尚书。为严嵩所忌,度未可与争,乃谨事之,而精治斋祠迎帝意,嵩不能图。未几,兼文渊阁大学士,参预机务。密疏发仇鸾罪恶,鸾因此诛。进武英殿大学士,改兼吏部尚书。四十一年,使邹应龙劾嵩子世蕃,勒嵩致仕,代为首辅。世宗卒,阶草遗诏,悉罢斋醮、土木等弊政,牵复言事得罪诸臣。后为高拱所扼,于隆庆二年致仕归。卒赠太保、谥文贞。有《世经堂集》。
槜李诗系·卷四十
号存斋华亭人官宰相
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子升,松江华亭人。嘉靖癸未赐进士第三,授编修,斥延平府推官,迁江西提学副使,召为司经局洗马,累官少师、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赠太师,谥文贞。有少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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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阶(1503年—1583年),字子升,号少湖,一号存斋,直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明代政治家、文学家及思想家,官至内阁首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
徐阶自幼善于读书,少年时期结识阳明学江右学派门人聂豹。
他弱冠之年乡试中举,殿试联登探花,受到杨廷和极高的赞赏。
嘉靖早年张璁执掌朝廷时,徐阶直言反对张璁的提议,被贬出京城。
当时嘉靖帝因此刻石说「徐阶小人,永不录用」,而徐阶在地方督学十数年后,在夏言的帮助下回到京城。
徐阶回京后先主事国子监数年,在内结识杨继盛等谏臣,随后辗转六部之间。
他先后主事礼部、吏部、翰林院等重要机构,在翰林院结识了后来的重臣张居正、高拱等学生。
徐阶随后依靠其出众的青词入直无逸殿,冷静处理了危在旦夕的庚戌之变,期间以礼部尚书之职负责北京城防,拖延敌军,成功保护京城不被攻入。
他又改革了吏部、礼部、太医院所存在的旧弊,提高了他们的办事效率。
于嘉靖三十一年入阁后徐阶因严嵩独断朝政,隐忍多年,最终取代严嵩的首辅之位,尽反严嵩之政,试图以“三语”政纲改良内阁的运作现状。
嘉靖末,徐阶成功劝阻皇帝南幸承天府,叫停当地大兴土木;帝弥留之际,徐阶又劝其停服丹药,并将左右方士和相勾结的太监一体斩决。
嘉靖驾崩后徐阶拟写了《嘉靖遗诏》和《隆庆登极诏》,在两张诏书下达后,朝野大臣都举手相贺,将此举和杨廷和所拟《嘉靖登极诏》被统称为正始正终第一政。
但是,明人支大纶却批评徐阶说他只是依靠玄奇的青词入直,在任期间献媚讨好他人,没有做出任何政绩,只有到了隆庆时期才有所改善。
嘉靖死后,由于早年辅佐穆宗有功,隆庆年间徐阶依旧担任首辅,他多次调和穆宗和外廷的矛盾,在两年中多次上疏阻止宦官(中官)获得更多的权力,于隆庆二年成功引退致仕。
徐阶共入内阁十七年,元辅七年,从政长达四十余年,时人誉为“元臣”、“名相”。
他不但足智多谋,本身度量、器识都是上品,受到冯梦龙等人的推崇;现代学者对其则多有争议,也有一些人对他持有肯定态度,如谭平先生认为徐阶对比与其学生张居正,更加沉稳也更少贪恋权位。
徐阶在任内培养了张居正等政治家,在任期间试图改变内阁在朝廷中的位置,对后期内阁制度做出很大影响;同时又试用新晋官员用他的方法教导宦官,试图依靠义理让他们不成为刘瑾等人的后继者,也可以藉此改变宦官在朝廷的面貌和作用。
另一方面,抗倭寇名将张经被冤杀,以及胡宗宪瘐死狱中,也都是徐阶所一手造就,甚至高拱与张居正日后不和,亦与徐阶不无关系。。
在徐阶致仕后,由于家中子弟作恶多端,徐阶被牵扯其中,多次与牢狱只有毫厘之差,甚至不得不致书好友求救,高拱等人同时又以旧案诘难徐阶。
直到万历十一年,徐阶于华亭家中逝世,赠太师、谥文贞。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16—1582 【介绍】: 明福建同安人,字舜臣,一字汝尹,号芳洲。嘉靖二十年进士,四十五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入为刑部侍郎。辽藩狱起,奉命往勘,依法处庶人罪,毫无株连。忤张居正意,削籍逮讯,死狱中。有《江防信地》、《静庵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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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朝选(1516年—1582年),字汝尹,一字舜臣,号芳洲,庵号静庵,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县人,嘉靖二十年进士。
明世宗嘉靖十六年福建乡试第十三名举人,二十年(1541年)辛丑科会试第一百六十二名,二甲二十四名进士。
授户部主事,历任郎中、按察司副使、参政、太仆寺少卿。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入为刑部侍郎。
洪任刑部侍郎期间,为逢迎徐阶,逼死故都御史杨顺。
辽王朱宪㸅因各种劣迹被查办,朝选为钦差至辽府勘查,辽王立一大白纛(白旗),上写「讼冤之纛」,被视为造反,洪朝选认为辽王愚昧,并非谋反,于是选择避重就轻。
隆庆三年京察,是年十一月,刑部左侍郎洪朝选和光禄寺少卿尹乐舜等官员被判定为不称职,依例致仕。
洪朝选归乡,甚为愤恨,发言指责张居正夺情不孝,又批评福建巡抚劳堪。
隆庆四年,同安县民刘梦龙和叶弦有财务纠纷,打起诉讼官司。
福建巡抚何宽宣判刘氏败诉。
刘家不服,而叶弦是洪朝选夫人的亲侄子,刘家长辈刘存德遂指使家族子弟搜集洪朝选的不法情事。
万历二年,刘梦龙向福建巡按御史孙琮提交了洪朝选的罪證,但孙琮置之不理。
万历五年,庞尚鹏接替何宽出任福建巡抚,刘家再次兴讼,庞尚鹏将此事交由泉州府推官支大纶处理,支氏仍置之不理。
万历九年,劳堪出任福建巡抚,同安知县金枝将朝选的罪证递交劳堪,并由刑部审理。
万历九年十二月,劳堪依据刑部公文,将洪朝选逮捕下狱。
次年正月二十四日,洪朝选在狱中自缢身亡。
洪朝选之子洪兢赴京师为父翻案,劳堪贿赂冯保,冯保罚洪兢「赐杖」。
南直隶太平府知府叶烃曾是洪朝选的业师,他协助洪兢,为了替洪朝选翻案,他编织当年洪朝选因捲入张居正与辽王朱宪㸅的私人恩怨,最后遭到毒手的虚构情节。
洪竞将这份材料交给给事中孙玮。
万历十年,张居正病逝,同年十二月十九日,给事中孙玮弹劾劳堪“故勘”洪朝选,使其致死。
云南道侍御史羊可立趁机奏言:“已故大学士张居正隐佔废辽府第、田土,乞严行查勘。
”已废辽王次妃王氏也奏称辽王府“金宝万计,悉入居正府”。
明神宗命司礼监张诚及侍郎丘蕣偕锦衣指挥前去籍没张居正家。
万历十五年五月,经三法司会审,劳堪以“故禁、故勘”之科条,发配浙江观海卫终身充军。
康熙十二年(1673年),张居正的曾孙张同奎进京上呈《上六部禀帖》,请求更正《明史·张居正传》的不实记载,此举得到朝廷同意。
但是《明史》卷一一七《辽王传》、卷二四一《孙玮传》中仍保留此说。
明史》孙玮本传记载张居正与劳堪以通夷罪诬之,将之收狱,在狱中将其饿死,张居正深恨朝选,其虽死,亦不允其亲人收尸,直到尸腐恶臭。
,万斯同本人深受明末东林党薰陶,对“洪朝选案”抱持一定的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