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支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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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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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可怀(1541年—1604年),字德仲,号宁宇,四川重庆府巴县(今重庆市大渡口区)人,同进士出身。
嘉靖四十年辛酉科四川乡试第六名,四十四年(1565年)登乙丑科会试三百七十四名,三甲一百九十六名进士。
吏部观政,本年十月授山东汶上县知县,隆庆三年(1569年)闰六月升刑部主事,四年五月改为广西道御史,五年六月升陕西佥事,六年二月调广东兵备,万历元年(1573年)八月升参议,二年九月升副使,五年六月升按察使,俱照旧管事。
八年闰四月复除本省,十年(1582年)五月升广西右布政使,七月升右佥都御史、巡抚福建。
十三年三月升右副都御史、巡抚顺天,七月兵科给事中王问卿以赵可怀不堪边任,疏论之,乃改推王一鹗,可怀听调。
十七年四月起补陕西巡抚,十八年九月以洮河失事论罪,令冠带闲住。
二十二年九月起南京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十一月升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巡抚应天,二十六年七月升工部左侍郎,二十九年四月以湖广税监陈奉激起民变,改为兵部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提督军务,代支可大巡抚湖广。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任湖广巡抚期间,因楚宗劫杠案,三十二年二月加升兵部尚书职衔,同年闰九月辛丑遭楚藩宗室朱蕴珍、朱蕴鍧等人殴打致死。
后朝廷追赠其太子太保,赐祭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