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元太(1536年—1617年),又作徐元泰,字汝贤,号华阳,直隶宁国府宣城县人,儒籍,嘉靖乙丑科进士,万历年间官至南京刑部尚书。嘉靖四十年(1561年)辛酉科应天乡试第二名(亚元),四十四年(1565年)中式乙丑科会试二十七名,三甲七十一名进士。户部观政,同年六月授江山县知县,丁忧服阙,隆庆二年(1568年)六月复除魏县知县,四年十月以卓异擢吏部主事。万历二年(1574年)二月复除本部,四年正月升员外郎,七年三月升郎中,八年二月升山东参政,十年五月升陕西按察使,七月调浙江,十一年闰二月升浙江右布政使,九月升左布政使,十二年七月累迁顺天府尹。蜀酋拥众杀掠,其事上闻,十三年七月以徐元太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讨平变乱。十四年十月升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照旧巡抚,十七年二月养病。十九年十二月起补南京刑部右侍郎,二十年正月改户部左侍郎,六月总督仓场,九月以正二品服俸管兵部左侍郎事,十一月升都察院右都御史、协理京营戎政、兼兵部左侍郎,二十一年(1593年)正月累官南京刑部尚书。二十二年六月以病乞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