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孟淑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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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北齐人。
初隐于江陵百里洲,通佛道术数。
南朝梁时,侯景为乱,助湘东王击败景军于江陵。
后元帝任为都督、郢州刺史。
北齐文宣帝天保六年,举州降齐,为大都督十州诸军事。
在朝不称臣,不称官爵,但云荆山居士
无疾而终。
全北齐文·卷二
法和不知何许人,有道术,在梁以破任约武陵王纪功为都督郢州刺史,封江乘县公,加司徒。元帝败灭,举州入齐,为大都督、太尉,荆州刺史、安湘郡公,入朝再为太尉,无疾而死。文宣令开棺视之,空棺而已。
神僧传·卷第四
陆法和。
不知何许人也。
隐于江陵百里洲。
衣食居处一与戒行沙门同。
耆老自幼见之容色常定。
人莫能测也。
或谓出自嵩高。
遍游遐迩。
既入荆州汶阳郡。
居高要县之紫石山。
无故舍所居山。
俄有蛮贼文道期之乱。
时人以为预见萌兆。
及侯景始告降于梁。
法和谓南郡朱元英曰。
贫道共檀越击侯景去。
元英曰。
侯景为国立效。
师云击之何也。
法和曰。
正自如此。
及景渡江。
法和时在清溪山。
元英往问曰。
景今围城其事云何。
法和曰。
凡人取果宜待熟时。
固问之曰。
亦剋亦不剋。
景遣将任约击梁湘东王于江陵。
法和乃诣湘东乞征约。
召诸蛮弟子八百人在江津。
二日便发湘东。
遣胡僧祐领千馀人与同行。
法和登舰大笑曰。
无量兵马。
江陵多神祠。
人俗恒所祈祷。
自法和军出无复一验。
人以为神皆从行故也。
至赤沙湖与约相对。
法和乘轻舟不介冑。
沿流而下。
去约军一里。
乃还谓将士曰。
聊观彼龙睡不动。
吾军之龙甚自踊跃。
即攻之。
若得彼明日当不损客主一人而破贼。
然有恶处。
遂纵火船。
而逆风不便。
法和执白羽扇麾风。
风即返约。
众皆见梁兵步于水上。
于是大溃皆投水。
约逃窜不知所之。
法和曰。
明日午时当得。
及期而未得人问之。
法和曰。
吾前于此洲水乾时建一刹。
语檀越等。
此虽为刹实是贼标。
今何不向标下求贼也。
如其言果于水中见约抱刹仰头栽出鼻。
遂禽之。
约言。
求就师目前死。
法和曰。
檀越有相必不兵死。
且于王有缘决无他虑。
王于后当得檀越力耳。
湘东果释用为郡守。
及魏围江陵约以兵赴救力战焉。
法和既平约。
往进见王僧辨于巴陵。
谓曰。
贫道已却侯景一臂。
其更何能为。
檀越宜即逐取。
乃请还。
谓湘东王曰。
侯景自然平矣。
无足可虑。
蜀贼将至。
法和请守巫峡待之。
乃总诸军而往运石以填江。
三日水遂不流。
横之以铁锁。
武陵王纪果遣蜀兵来度峡口。
势蹙进退不可。
王綝与法和经略一战而殄之。
军次白帝谓人曰。
诸葛孔明可谓为名将。
吾自见之。
此城旁有其埋弩箭镞一斛许。
因插表令掘之如其言。
又尝至襄阳城北大树下。
画地方二尺。
令弟子掘之得一龟长尺半。
以杖叩之曰。
汝欲出不能得已数百岁。
不逢我者岂见天日乎。
为授三归龟乃入草。
初八叠山多恶疾人。
法和为采药疗之。
不过三服皆差。
即求为弟子。
山中多毒虫猛兽。
法和授其禁戒不复噬螫(音栻)所泊江湖必于峰侧结表云。
此处放生。
渔者皆无所得。
才或少获。
辄有大风雷。
船人惧而放之。
风雨乃定。
晚虽将兵犹禁诸军渔捕。
有窃违者中夜猛兽必来欲噬之。
或亡其船缆。
有小弟子戏截蛇头。
来诣法和。
法和曰汝何意杀因指以示之。
弟子乃见蛇头齰裤裆而不落。
法和使忏悔为蛇作功德。
又有人以牛试刀一下而头断。
来诣法和。
法和曰。
有一断头牛就卿徵命殊急。
若不为作功德。
一月内报至。
其人弗信少日果死。
法和又为人置宅相墓以避祸求福。
尝谓人曰。
勿系马于碓。
其人行过乡曲。
门侧有碓因系马于其柱。
入门中忆法和戒。
走出将解之。
马已毙矣。
梁元帝以法和为都督。
郢州刺史封江乘县公。
法和不称臣。
其启文朱印名上自称居士。
后称司徒。
梁元帝谓其仆射王褒曰。
我未尝有意用陆为三公。
而自称何也。
褒曰。
彼既以道术自命容是先知。
梁元帝以法和功业稍重。
遂就加司徒都督刺史如故。
部曲数千人通呼为弟子。
唯以道术为化。
不以法狱加人。
又列肆之所不立市丞。
牧佐之法无人领受。
但以空槛籥在道间。
上开一孔以受钱。
贾客店人随货多少。
计其估限自委槛中。
所受所掌之司夕方开取。
条其孔目输之于库。
又法和平常言若不出口。
时有所论则雄辨无敌。
然犹带蛮音。
善为攻战。
具在江夏。
大聚兵舰。
欲袭襄阳。
而入武关。
梁元帝使止之。
法和曰。
法和是求佛之人。
尚不希释梵天王坐处。
岂规主位。
但于空王佛所。
与主上有香火因缘。
见王上应有报至。
故救援耳。
今既被疑。
是业定不可解也。
于是设供食具大䭔薄饼。
及魏举兵。
法和自郢入汉口。
将赴江陵。
梁元帝使人逆之曰。
此自能破贼。
师但镇郢州不须动也。
法和乃还州。
垩其城门。
著粗白布衫裤邪巾。
大绳束腰坐苇席。
终日乃脱之。
及闻梁元败灭。
复取前凶服著之。
哭泣受吊。
梁人入魏果见䭔饼焉。
法和始于百里洲造寿王寺。
既架佛殿更截梁柱曰。
后四十许年佛法当遭雷雹。
此寺幽僻可以免难。
及魏平荆州宫室焚烬。
总管欲发取寿王佛殿。
嫌其材短乃停。
后周氏灭佛法。
此寺隔此陈境故不及难。
天保六年春清河王岳进军临江。
法和举州入齐。
文宣以法和为大都督十州诸军事太尉公。
西南大都督五州诸军事荆州刺史安湘郡公宋莅为郢州刺史。
官爵如故。
莅弟遣为散骑常侍仪同三司湘州刺史义兴县公。
梁将侯瑱来逼江夏。
齐军弃城而退。
法和与宋莅兄弟入朝。
文宣闻其有奇术。
虚心想见之。
备三公卤簿。
于城南十二里供帐以待之。
法和遥见邺城下马禹步。
辛术谓曰。
公既万里归诚主上虚心相待。
何作此术。
法和手持香炉步从路车至于馆。
明日引见。
给通幰油络网车。
诣阙通名不称官爵。
不称臣。
但云荆山居士
文宣宴法和及其徒属于昭阳殿。
赐法和钱百万物万段甲第一区田一百顷奴婢二百人生资什物称是。
法和所得奴婢尽免之曰。
各随缘去。
钱帛散施一日便尽。
以官所赐宅营佛寺。
自居一房与凡人无异。
三年间再为太尉。
世犹谓之居士。
无疾而告弟子死期。
至时烧香礼拜佛。
坐绳床而终。
浴讫将殓。
尸小缩止三尺许。
文宣令开棺视之。
空棺而已。
法和书其所居屋壁而涂之。
及剥落有文曰。
十年天子为尚可。
百日天子急如火。
周年天子递代坐。
又曰。
一母生三天。
两天共五年。
说者以娄太后生三天子。
自孝昭即位至武成传位。
后主共五年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