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徵仪(1570年5月1日—1636年),字于来,号涵初,南直隶广德州人。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丁酉科应天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初令弋阳,调清江,解户南税苦重费,乃立官解之法,尽革加派包匿诸弊。尝筑钟家圈堤,护田万馀顷。三十六年升礼部主事,寻转江西道御史,奉敕阅视山海、居庸两关,再监大工,巡视皇城,四十三年巡按四川。又视长芦盐政,复改督顺天学政。天启三年坐内计,六年丙寅复起行人司司正,转尚宝司司丞。天启七年二月,削夺行人司正李徵仪,永不叙用,以首荐夏嘉遇也。崇祯时,屡荐不起,居林下十年,筑精舍于焦子湖中,名「闻思庵」。所著有《镜古录》、《信书》等行世。
人物简介
李白春(16世纪—17世纪),字幼白,别号瑶圃,南直隶苏州府昆山县民籍,明朝、南明政治人物。李白春是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的举人,次年(1616年)联捷进士,获授钱塘知县,得同乡顾秉谦引荐入朝,担任吏部文选主事、员外郎;天启六年(1626年)三月,吏部题陆文选司员外李白春为稽勋司郎中。得旨:李白春作令贪婪不得,考选倒身门户,求周宗建、蒋允仪、山人姜大绶荐,投赵南星门下,厚赂钻营,陪推吏部。及夏嘉遇罪斥,白春遂传衣钵,纳贿招权,丑声载道,久属漏纲,岂容复滥正郎,著削了籍为民,仍追夺诰命。后来李白春得起用为浙江嘉湖副使,弘光帝继位后迁任光禄寺丞;南京失陷,他为守卫昆山城在真义起兵,抵挡苏州的清兵。之后他因战败前往绍兴,超擢为户部尚书,推荐董守谕司饷称得人。次年(1646年)他调官吏部尚书,绍兴沦陷后归里,杜门不出,九十二岁去世。
人物简介
【介绍】: 明湖广孝感人,字斗仲,号炎洲。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香河知县。县近都门,多勋戚及诸大珰庄地,奴客横行乡里,一无所纵。有左道惑众者,辄按法穷治。在任四年,举畿辅卓异第一。选刑科给事中,上疏劾魏忠贤,废立枷之法。维基
沈惟炳,字斗仲,别号炎洲,湖广德安府孝感县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授直隶香河县知县,任内修《香河县志》。转刑科给事中,上疏劾魏忠贤,废立枷之法。以序转吏科右给事。天启甲子(1624年)冬,又以争掌垣魏大中、选郎夏嘉遇等不应降级。疏入,忠贤怒,夜半下中旨降一级,调外任。明年(1626年),梁孟环弹劾惟炳,党邪害正,削籍,夺诰命。崇祯改元,起补刑科右给事中,八月改工科左给事中,十一月升吏科都给事中。崇祯二年(1629年)四月,升任太常寺少卿。十五年(1642年),自工部右侍郎转左。调吏部左侍郎。三月为通政使。崇祯十七年(1644年),任吏部左侍郎。李自成破京师,被执。李自成败走后,降清,仍任吏部左侍郎,掌部事。屡乞骸骨不允。顺治二年(1645年),得谢归家。五年戊子(1648年)九月卒。有子沈宜、沈寅、沈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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