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纯仁(1558年—1599年),字元之,号景范。南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今属常州市)人。万历十三年(1585年)取中乙酉科南直隶乡试举人。二十年(1592年)取中壬辰科第三甲第七十四名同进士出身。授福建泉州府推官。任内公平廉慎、狱多平反,凡迹涉嫌忌,其他推官不想受理或不敢受理者,纯仁挺然当之。二十二年(1594年),以推官充任甲午科广东乡试分考官。二十三年(1595年),重刻韩国华、韩琦父子画像并题跋于泉州府文庙。常赴沿海地区检阅兵赋,数月即过劳致发须为白。因上司按察使频繁檄委办理案件,积劳致病,重病时属下赠礼,仍手答严拒。二十七年(1599年),积劳病卒于任上,年四十二岁。为官廉洁清贫,归葬时家人出卖衣袍才偿还丧款;福建省追崇入祀名宦祠,常州公举入祀乡贤祠。崇祯四年(1631年),以子刘熙祚敕赠文林郎。十六年(1643年),以子刘熙祚诰赠浙江道监察御史,以子刘永祚赠中顺大夫、福建兴化府知府。有诰敕三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