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幼滋(1514年—1584年),字元树,号义河,湖广德安府应城(今湖北)人,同进士出身。年幼聪明,深受叔父李世熙钟爱。嘉靖十三年(1534年)中甲午科湖广乡试第七十三名举人。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丁未科三甲十二名同进士,与张居正同年,授行人。嘉靖二十八年(1550年)爆发庚戌之变,义河上书:“敌垒卑小,宜于垣上增筑高台,营建房履,以栖火器。”被贵权所忌,贬为福建邵武县县丞。次年九月,授刑科给事中,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闰三月,升户科右给事中。次年六月,升礼科左给事中。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三月,掌吏部。不久罢归。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任直隶淮安府知府。四十五年任常州府知府,隆庆元年(1567年)五月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复除山西副使,五年十二月升山东布政使司右参政,六年正月升太仆寺少卿,九月升大理寺右少卿,十月进左少卿。万历元年(1573年)升太仆寺卿,九月升大理寺卿,二年升户部右侍郎,三年四月升左侍郎,五年九月升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掌院事,六年(1578年)擢为工部尚书,开始治理黄河,起用河漕都御史潘季驯总理河工。七年十二月因久病乞休。万历八年(1580年)二月,治河工程勘毕奏报,黄河数段漕运畅通,加太子太保。万历十年(1582年)冬,称病致仕。万历十二年(1584年)望重东山,抱志而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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