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郭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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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首
太清之云,镜中之尘。
从无住本,廓应如春。
妙玄不动,示现无垠。
三世普入,孰妄孰真。
现成公案,岂费精神。
当头一著,坐断要津。
铜柱争思快勒名,参谋宾从聚如萍。
凤皇池上丝纶客,赢得诗人赋小星。
按:初,将军随员六人,郎中贾承谟、员外阿彦达、御史胡元博、主事杨熙、七品笔帖式联芳、中书张炳鐄,奉旨带赴浙营,听候差委,故六人恒以小钦差自居,提镇以下进见必长跽,相称必曰大人。后并投效人员主事陈宗元、郭维键、指挥汪傅霖等,亦自附于大人之例。顾大人既多,倾轧渐起,同列中中书官级最卑,或戏炳鐄曰小星。小星,谓星使之小者,(或曰,端木《诗传》、申培《古鲁诗》皆以为《小星》小臣奉使之诗,此用古经义。)旋乃互相嘲谑,赫赫大人,均称小星矣。
缮就弹文怒振缨,独从仗马奋孤鸣。
何期八百虾蟆锭,卖却郎官骨鲠名。
按:工部主事郭维键,初以尚书祁寯藻保奏,奉旨发往军营听候差委,故每以小钦差自居。而将军随员阿彦达等,以其后至,遇事排抑,不令其厕于小钦差之列,键颇衔之。及将军有裁汰各员水脚银之令,阿彦达又裁去键船只,键益忿,将阿彦达劣迹分款讦禀,并请将军入奏。将军见禀大怒,令容照、贾承谟、杨熙等确查虚实,立欲缮摺上闻。时郑祖琛管理行营粮台,闻之惧,谓各款中如宿娼、私改奏章等情,虚实莫定,惟薪水银一款违例滥发,非但营中各员均得罪,并恐有碍将来报销地步,遂与阿彦达等私商,代为和解。计自键至营共十月,应得薪水银向减于阿彦达一半,今仍照小钦差之例补给银八百两,并令阿彦达向键跪求,以平其气。键果应允,邃以所禀虚诬,诣将军前认罪,而将军遂亦不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