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逯案。此下为河间杂歌二十一章。今本所载。实为二十四则。合补遗计之且已三十。越出二十一章之数矣。细审二十四
则中。如周太伯、文王思士、崔子渡河操等。皆不出琴操。乃辑家据古今乐录移入者。应从删。又如周金縢一则。标为周公金縢。实叙成王思慕。又仅见太平《御览》。或出于孔衍之书。应存疑。舍此四则不计。实存者为二十章。然今本琴操尚有补遗五则。其中如西狩获麟一则。当属于孔子厄篇。雍门周一则。已确知出于桓谭新新论。此外尚有伍员、孤鹣、宁戚等三则。以之合二十间。仍越出原二十一章之数也。此二十三章中。有歌辞者共十五篇。今一概列之本卷。又其中如庄周独处吟一篇。据本文应从《诗纪》改为引声歌。不得以二十一章中已逸之独处吟目之也。
⑴ 君字原缺。从古今乐补。○琴操下。《御览》五七一引古今乐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