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赵良金

共 1 首
君讳某。字某。南阳人。汉司徒禹之后也。曾祖倚。皇建州浦城令。祖少立。皇沧州司马。考邕。皇左武卫兵曹参军。惟君敏给以御下。廉忠以承上。干蛊之称。洽于诸侯。信谨之迹。彰于所莅。故自始仕以至没世。未尝无闻焉。初以试太常寺奉礼郎。更职于剑南湖南江西。前后连帅。咸器其能。以柄于事。于剑南则亭拟阅实。以循官刑。尽哀敬之情。致淑问之颂。宽猛之适。克合于中。于湖南则外桉属城。内专平准。莅丱人锡石之地。参凫氏鼓铸之功。溢山告祥。国用益赡。吏无并缘以巧法。人无怨讟以苦役。凡处斯职。莫能加焉。于江西则旁缉传置。下绳支郡。俾无有异政。以一于诏条。财赋之重。待君而理。无何。邕州经略使路公恕奏署试大理评事兼贵州刺史。参帷幕之任。董龟虎之威。夷俗敬爱。革面受事。朝廷将以武定南服。命安南大校御史中丞赵良金为邕州。复以君兼招讨判官。录其异能。奏加司直。升招讨副使兼统横廉贵三州事。厖茸之下。直道有立。犷悍之内。义威必行。赋增而不扰。法一而无憾。然以忧慄间于多虞。卒成耳目之塞。遂致齿牙之猾。元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疾卒于公馆。年五十五。明年某月日。返葬于潭州某原。夫人陇西李氏。大理评事练之女。年三十三。贞元十六年。终于郴州。有子四人。曰贽曰某。贽十三年矣。哀礼具焉。京兆尹宏农公始由湖南为江西。再以君为从事。知之最厚。痛君之能不施于剧任。惜君之志见屈于偫疑。且以志授宗元。使备其缺。古者观其所使。而知在上之德。今也观其所使。而知在下之诚。呜呼。可无辞乎。铭曰。
曼姓之裔,司徒隆汉。
惟君是承,有植其干。
始属奉常,出参藩翰。
议谳西蜀,平其狴犴。
巡视南楚,总兹条贯。
贸迁化居,货殖攸赞。
改煎镕范,贡输增算。
既饬财赋,亦专传馆。
去牧荒陬,肃其听断。
敚𭤑以息,暴戾斯逭。
行非选事,进不避难。
始赖其宁,终闻见惮。
疾与忧积,志随魄散。
年极中身,葬兹高岸。
才耶命耶,君子兴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