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巢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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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全宋诗
曾宋珍,新安(今广东深圳)人。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预乡荐。度宗咸淳十年(一二七四)进士,为龙川尉。事见清嘉庆《新安县志》卷一五。
全粤诗·卷四五
曾宋珍,番禺(今广州市)人。
宋理宗淳祐九年(一二四九)乡贡。
宋度宗咸淳十年(一二七四)进士。
官龙川尉。
事见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六七。
诗二首。
全宋文·卷八二四一
曾宋珍,广州番禺(今广东广州)人。咸淳十年登进士第,曾任龙川县尉。见雍正《广东通志》卷三一。

人物简介

全宋诗
郑之才,惠来(今属广东)人。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进士(清顺治《潮州府志》卷五)。
全粤诗·卷二五
郑之才,潮州惠来人。
宋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进士。
事见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六六。
诗一首。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986—1059 【介绍】: 宋韶州曲江人,名正,以字行。仁宗天圣二年进士。授大名府司理参事。王洙主河北漕,辟为卫州推官。以王旦、杜衍荐改著作佐郎。历知惠州。侬智高攻广州,仲通在惠加强战备,民赖以无恐。秩满乞归。
全宋诗
黄仲通(九八六~一○五九),名正,字仲通,因犯从祖讳,以字行,韶州曲江(今广东韶关)人。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清光绪《曲江县志》卷二),授信州司理参军,累改著作佐郎、监广州军。迁屯田郎中。嘉祐四年卒,年七十四。事见《武溪集》卷一九《屯田郎中黄府君碑铭》。
全粤诗·卷二一
黄正(九八六 — 一○五九),字仲通,以犯从祖讳,遂称字焉。
韶州曲江(今韶关)人。
宋仁宗天圣二年(一○二四)进士。
历官信州大名府司理参军、卫州推官、著作佐郎、监广州军资库。
迁秘书丞,知南仪州,以病乞换江南监当。
徙监宣州商税按察使,就除太常博士,签书歙州判官公事,寻赐绯通判建州,知惠州,累迁至屯田郎中。
年六十八,辞归,不复朝,卒于家。
余靖《武溪集》卷一九有墓碑志,阮元修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八有传。
诗一首。
全宋文·卷三五九
黄仲通(九八六——一○五九),本名正,犯从祖讳,遂称字。韶州曲江(今广东曲江)人。家本寒素,天圣初登进士第,累授信州、大名府司理参军,卫州推官。王旦、杜衍荐之,诏改著作佐郎、监广州军资库。迁秘书丞、知南仪州,徙监宣州商税。迁太常博士、签书歙州判官公事,通判建州,知惠州。累迁至屯田郎中。及罢惠州,已六十八,致仕。嘉祐四年终于曲江,年七十四。见余靖《武溪集》卷一九《宋故屯田郎中黄府君碑》。

人物简介

全宋诗
郭椿年,曲江(今广东韶关)人。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进士。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知东阳县(《宋诗纪事补遗》卷三四)。官至修职郎(清光绪《曲江县志》卷二)。人录诗三首。
全粤诗·卷二五
郭椿年,曲江(今韶关)人。
宋徽宗政和二年(一一一二)特奏名。
宋高宗绍兴八年(一一三八)知东阳县。
官至修职郎。
事见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六六。
诗三首。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刘镕,字叔冶,南海(今广东广州)人。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进士。官知钦州。事见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二六、三一。
全粤诗·卷二九
刘镕,字叔冶。
南海人。
刘镇之弟。
有文名,尤工于书。
宋宁宗庆元五年(一一九九)进士。
尝知钦州,官至朝奉大夫。
明黄佐修嘉靖四十年《广东通志》卷五八、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二七○,皆以镕与其兄镇、弟铎合传。
刘藻 朝代:南宋

人物简介

全粤诗·卷二七
刘藻,字廷洁。
始兴人。
宋高宗绍兴二年(一一三二)进士。
累官英州佥判,权知新州。
为人质直好义,治尚安静,庭无留狱,胥吏无所干预,百姓爱之。
官至朝请大夫。
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三○四有传。
诗一首。

人物简介

全宋诗
陈孚,琼山(今属海南)人。曾从宋咸学,举进士得官,为琼人习进士业之始。事见《舆地纪胜》卷一二四。今录诗二首。
全粤诗·卷二四
陈孚,琼山(今属海南)人。
曾从郡守宋咸学,得官以归,为琼人习进士业之始。
明正德《琼台志》卷三六、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三○一有传。
诗二首。

人物简介

全宋诗
李岩,字子章,乐昌(今属广东)人。渤弟。仁宗皇祐四年(一○五二)赐同进士出身。官至朝奉郎、知象州。事见《粤东诗海》卷五。今录诗二首。
全粤诗·卷二四
李岩,字子章。
乐昌人。
李渤之弟。
宋仁宗皇祐二年(一○五〇),以上书召见崇政殿,特赐同进士出身。
官至朝奉郎、知象州。
曾随余靖平侬智高。
明黄佐嘉靖四十年《广东通志》卷五六、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二八八有传。
诗四首。

人物简介

全宋诗
释希赐(《舆地纪胜》卷九五作晞赐),真阳(今广东英德)人。高宗绍兴十七年(一一四七)洪迈寓英州时,曾与之有交往(《容斋随笔》卷一一)。
全粤诗·卷二七
释希赐,号廓如。
真阳(今英德)人。
宋钦宗靖康元年(一一二六)尝游本邑碧落洞。
宋高宗绍兴十七年(一一四七)洪迈寓英州时,与之有交往。
事见清阮元修道光刊《广东通志》卷二一○。
诗一首。

人物简介

全宋诗
刘昉,字方明,潮阳(今属广东)人。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南宋馆阁录》卷八)。高宗绍兴十年(一一四○),为实录院检讨官,因事罢。以秦桧荐,为荆湖南路转运副使,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自十三年至十八年,三知潭州。事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二七、一三七、一五五、一五七。
全粤诗·卷二七
刘昉,字方明。
海阳(今潮州)人。
刘允之子。
宋徽宗宣和六年(一一二四)进士。
宋高宗绍兴十年(一一四○),任实录院检讨官。
以事罢。
秦桧荐为荆湖南路转运副使,改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
官至龙图阁学士。
事见清阮元修广东通志》卷六六,清林杭学修康熙二十年四年刊《潮州府志》卷九上以昉附于其父刘允传中。
诗二首。
全宋文·卷四○八三
刘昉,后更名旦,字方明,潮州揭阳(今广东揭阳)人,宣和六年进士。绍兴中为左宣教郎,迁祠部员外郎。九年,擢礼部员外郎、知制诰,试太常少卿,兼崇政殿说书。出知虔、潭州,为湖南安抚使。尝希秦桧意劾向子忞强横虐民。十六年以措置徭人有功,升直宝文阁。任夔州守,十八年得替,再任湖南。见《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八之六一、职官七○之二九、选举三四之八,《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九○、一二八、一三○、一三四、一三五、一四九、一五二、一五三、一五五,《南宋馆阁录》卷八,《宋史》卷四九四,《南宋制抚年表》卷下,《宋诗纪事补遗》卷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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