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秦毓秀(16世纪—17世纪),字瑞明,河南开封府新郑县人。秦毓秀在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以《诗经》成举人经魁,天启五年(1625年)成进士,获授淮安推官;七年(1627年)负责主持文武乡试,取中的士子都有文行。淮安府多奸官,号称难治,他就任后处理案件明决,部下不敢有所隐瞒,并平反崔氏母子冤屈、判决徐州知州汪心渊的积案;其他如捐出剩馀盐货、抑制强寇、开通济河等政绩都历历在目,死后入祀乡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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