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曹履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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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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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省矩(?
—1634年),字从心,号梅峰,河南开封府郑州军籍。
天启四年(1624年)甲子科河南乡试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联捷乙丑科进士,初授内阁中书舍人,出使朝鲜,不辱使命。
历验封司、考功司主事、文选司主事,升吏部验封司、考功司、文选司员外郎。
崇祯六年(1633年)七月,锦衣卫密探侦察到江西彭泽县知县张子廉买通吏科给事中曹履泰谋求升为运同,而且抓获了作为这次交易中间人的监生项珍,还搜到张子廉写给吏部郎中王三重和吏部员外郎弓省矩的请托信件。
崇祯帝亲自指示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有关人员全部被逮捕。
因为案情很简单,又没有涉及有势力的大官僚,案子很快就了结了,几个官员都被革职,张子廉和曹履泰遣戍充军,崇祯七年甲戌(1634年)弓省矩在刑部狱中自缢而死。
李希揆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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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揆,号鹿胎,云南曲靖府南宁县人。
天启元年(1621年)辛酉科云南乡试举人,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
大理寺观政,授铜梁县令,有政声。
六年补浙江海盐县知县,丁忧归。
崇祯二年补孟县,澹静慈惠,政简刑清,民号李佛。
兼精青乌家言,谓邑地青龙逊强处弱,又水奔不聚,遂建锁水阁于县东南五里,阁高五丈余。
谓后科名当盛,且有入翰林者。
后皆如言。
盗魁李小泉聚众称称王,希揆练民兵,出奇策生擒之。
四年调河内县,五年擢吏部稽勋司主事,历验封司、考功司。
吏科给事中曹履泰疏纠李希揆骤躐典铨,希揆嗾大珰王永祚使诬履泰下狱,论戍岭南。
六年降湖广按察司知事,八年升南大理寺右评事。
归建兴古书院于府治南宁县报恩寺侧。
卒年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