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钱元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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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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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淳(16世纪—17世纪),字固存,号胥庭,德安府孝感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张淳是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举人,崇祯四年(1631年)成进士,大理寺观政,两年后(1633年)获授行人。
到十一年(1638年),他在考选期间向崇祯帝讲述时政得失,升任工科给事中。
当时六科官员都在考核内容誇大被考者的好处,只有他老成大体,切合时务;亦因此弹劾首辅张四知担任祭酒时贪污行径,遭贬谪为顺天府照磨,升大理寺右寺副;至弘光年间和钱元悫、陈济生同时任命,擢官太仆寺丞,其后辞官归乡,老死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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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升(16世纪—1645年),字宁侯,号升之,直隶常州府武进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天启元年(1612年),杨兆升中式辛酉科应天乡试,天启二年(1622年)联捷壬戌科进士,初授浙江兰溪县知县,天启四年(1624年)丁父艰,服阕,天启七年(1627年)补桐乡县知县,崇祯元年(1628年)调知乌程县,任内为政宽厚、开化人民,所到地方都有声誉。
崇祯四年(1631)以治行最,徵拜南京礼科给事中,居南垣五载,与同邑秉政钜公不协,因病乞假归乡。
安宗时,起为户科给事中,升太常少卿兼都给事中,奉命考核南直隶驻守武官,凡经兵部督抚的不才者,以及经其他衙门滥授官者都削官为民,不法者查明究治。
之后调任户科,随即连续弹劾钱元悫、万元吉、张捷推荐逆臣,不跟从听察。
时阮大铖发起“顺逆案”,原北京降顺官员被废锢捕杀,支持此议的礼部右侍郎管绍宁与杨兆升被恨入骨。
弘光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南京沦陷,杨兆升归乡,原中书舍人宗灏北逃降清,并随清军南下,出任常州府知府,立即推行“薙发令”,闰六月二十九日,逮捕管绍宁与杨兆升二人全家,将其全部屠杀。
杨兆升临刑时依然不屈服,说:「存此数茎白发,下见先帝九京,有馀荣焉,与薙发苟活者所得孰多?
」最终被打死。
他的妾侍姚氏入官,出家矢志为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