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唐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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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维堡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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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维堡(16世纪—17世纪),字纯台,号心南,浙江杭州府仁和县籍,南直隶镇江府金坛县人。
万历四十年(1612年),沈维堡中式壬子科浙江乡试第八十六名举人,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成进士,之后复姓史,授江西永新知县,在当地拓建文庙、设立义仓,声誉良好,教授的士子都有成就;之后他升任顺天府通判,转官工部都水司主事,崇祯二年(1629年)因修筑都城的悬帘过薄而和张凤翔、唐昌世下狱,著有《尚书晚订》。

人物简介

新续高僧传·灵感篇第六之三
释石隐者,不详其氏族,盖明故臣也。
桂藩南迁,遁窜荒远,事不可为,乃改僧服。
康熙时,始来衡阳,居法轮寺,重修精舍,戒律严苦,法化弘深。
初至时,野兽残其园蔬,盗窃其财,皆自还伏,至今多传其灵异。
县中诸生王仁纲性质直,勇于为义。
自明季国用方亟,田税增加,每粮一石增三升六合,名曰“加秋”。
康熙时,削平三藩,兵乱初定,牧令争以垦荒为功。
复报垦荒六百馀顷,科粮千四百馀石,实无所出,更计见田增税之,号曰“倍额粮”。
追𧦝逋逃,民吏交困。
然莫敢陈诉,仁纲独讼之司院,请荒熟并丈计亩徵税,娓娓数千言,巡抚兴公,惊叹嘉奖之,以为下车以来,独闻此谠言,而切责府道,檄令依实详覆。
官吏大怪,则怒仁纲,欲以生员言事律,置之死。
按察使亦忽善也。
拘仁纲省狱,将加严刑,令自伏诬。
仁纲在狱梦异僧,谓己曰:“明日司訉,汝将不免,然为民请命,义士也。
事急时但可条辨,不直汝者,呼天当有应。
”明日果盛陈刑具,威胁之。
仁网不屈,方付重拷,急呼天称枉。
俄而大声若雷震,几案尽碎,群官愕然,得请通丈。
赵甲乔鱼鳞册,发自仁纲也。
既释归,寻梦中僧,得石隐曰:“是吾师也。
愿留为弟子。
”石隐不可,遣其徒与居西山。
石隐栖法轮寺二十馀年,所著论录,多至数十百卷,尚有传本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