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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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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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兆(1591年—1647年),字为之,号见可,四川顺庆府西充县人,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李兆生于万历十九年辛卯三月十日,天启元年(1621年)中式举人,和兄长李完一同在次年(1622年)成进士,获授林县知县,调往安阳;之后历任稽勋主事、文选郎中,因忤逆周延儒转官光禄寺少卿,崇祯十五年出典山西乡试,进右通政。
他在任内刻苦警戒自己,在朝议收民田税时力陈此事不便民众,使朝廷中止计划。
后来周延儒失势,陈演当政,李兆上书得罪陈演而被任命出抚陕西,遂陷其死地,遂乞骸骨。
乃更升户部右侍郎,下俞旨给假归乡。
遂买舟南行,明年甲申春道次沅州,闻崇祯殉社稷,恸哭呕血数升,遂病重。
同年夏,张献忠陷蜀,四川道路断绝,李兆行至云南思南府,派人潜回四川查访消息,得知其家与兄李完一家尽被屠杀,只有次子李映庚九岁与一女婢逃脱,被查访者带回思南,李兆闻讯悲愤不已。
隆武帝继位后再次以原官起用他,和张夬共同监督钱法。
福京失守,他在思南酉阳龚滩隐居,与杨世禄遥遥唱和,南明灭亡后忧愤而死。
临终之际赋诗四首,有“数茎短发留残顶,一片荒碑勒本朝”之句,呼子映庚曰:尔父负国恩,无以见先皇帝,即死勿厚敛我,青衣免冠,俾得待罪地下,勿违吾言。
乃瞑目,得年五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