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秦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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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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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麒(1567年11月13日—1619年5月9日),字兆明、绍公,号玄岳,广东广州府南海县人。
简麒父亲曾对他和兄弟说:「我对你们没有奢望,但希望你们为善,不致损毁家声就足够。
」他个性英敏能自勉,跟随举人潘成学习,与同门潘浚、关宪曾为友,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中举人第十名,三十八年(1610年)中会试第二百十五名,成第三甲一百三十三名进士。
先在户部观政,次年(1611年)获授河间推官,河间接近京畿,为南北孔道,号称难治,他到任后判案明决而仁恕,不事酷刑而审得案情,并坚持清操,获府民感恩戴德;上级嘉奖其才干,推荐转任其他官职,荐状上后以其治行第一获玺书表扬。
四十年(1612年)分校河南乡试取录五人,四十三年(1615年)任顺天乡试考官,则取录十二人,当中堵天颜、范良彦、秦羽明、李嵩、陈此心后来都成为进士。
后来简麒升任户部陕西司主事,其时辽东战事紧凑,索取军粮的奏摺不停进京,他协助户部尚书核算度支,使得粮仓内帑渐储,而士气亦百倍,御史田生金给「邦计宣猷」牌匾表扬他。
万历九年(1581年)朝廷清丈南海田地,因地方官报田亩不实而收取补缺,称「定弓虚税」,他因公差回乡,连同李待问、郭尚宾诸绅士建议,把府内香山所属新科饷银移送本县补足定弓虚税,获允后编入赋役全书,于是税弊才减轻。
他又分俸金五百两给胞弟、捐俸凑建谷堂,人们评价他:「国家三大政,用人、理财、慎刑,懂得这三项才称天下人才,简麒都能做到!
」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三月二十七日,简麒卒于任内,年五十三岁,只存诗作三十四首合为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