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瓒,字伯玉,号心泽,直隶桐城县(今属安徽省)人。明朝官员。早年为诸生,手不释卷,曾抄写《
资治通鉴》全书。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乡试第三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分司南旺司,兼督泉闸。万历二十六年,黄河决口,单县黄垌的运河泥沙淤塞,漕运受阻。朝廷派工部左侍郎兼佥部御史刘东星为河漕总督前往治水。胡瓒建议疏浚贾鲁河故道,他不畏辛劳,爬山涉水勘察河道之来龙去脉,撰成《泉河史》15卷。因疏浚有功,升工部郎中。万历二十七年,督修琉璃河桥,升虞衡员外。三年桥成,节省白银七万两。万历三十四年官至江西右参政。万历三十七年,以运贩私盐为
御史彭端吾奏劾,降三级。晚年辞官归里,久之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