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为正(1538年—1613年),字尚德,号燕阳,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人,民籍。隆庆四年(157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第十五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联登辛未科二甲第六十二名进士。选授刑部贵州司主事。万历二年(1574年)四月,适朝议改各部主事为御史,遂任江西道监察御史,四年春巡按山东,十月改巡按福建,协助巡抚庞尚鹏推行“一条鞭”法。民歌云:“庞公父,商公母,增我田畴省门户,隶不下乡,民不见官府。”升大理寺右寺丞,十年七月转左寺丞,十二年三月南京山西道御史田一麟弹劾其奔走张居正门下,素行可鄙,被勒令致仕。晚年提学北畿,二年后迁大理寺左少卿,乞归卒。年七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