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文荐(1527年—?年),字伯简,号凤渚,四川成都右卫军籍,陕西凤翔府凤翔县人。治《书经》,由成都府学增广生中式四川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会试第八十九名,第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授直隶清苑县知县,历官大理寺署左寺正事左评事,四十四年十一月奉命往南直隶恤刑,隆庆时出为长沙府知府,五年(1571年)正月以卓异入觐,赐宴礼部,升山东按察司副使,六年六月调任易州兵备副使,驻紫荆关,万历元年(1573年)九月加山东右参政职衔,二年闰十二月升山东按察使,照旧管事,五年正月升山西右布政使,二月接替孙丕扬巡抚山西,八年十二月召回院管事,九年二月升工部右侍郎,四月改兵部左侍郎、兼右佥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军务,十一年正月刑科给事中冯露、御史韩国桢各疏劾总督三边兵部左侍郎高文荐,言文荐附逆保馈遗无算,娶王篆侍妾之妹,交通纳贿,妾传靖虏卫产金,索取未遂,辄行加粮,致回酋聚众据黄河,贪鄙若此,岂堪重镇之任。遂令文荐革任閒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