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观(1529年—?),字明文,号斗冈,江西南昌府丰城县人,军籍。乙卯科(1555年)江西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中式丙辰科二甲第五十四名进士。礼部观政,授南京兵部主事,四十年升员外、郎中,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任浙江温州府知府。隆庆二年三月以未能完成钱粮征收,被停止俸禄。三年五月升任福建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六年正月因戚继光部将福建参将王如龙、游击将军金科、都司佥书朱珏等人之事被勒令致仕。万历二年(1574年)九月赴部调用,三年五月调任为河东陕西都转运盐使司运使,四年十二月被巡按山西御史陈用宾弹劾停俸,八年正月考察以不谨闲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