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时俊(16世纪—17世纪),号勿所,四川叙州府隆昌县民籍富顺县人。同进士出身。万历二十五年丁酉科四川乡试举人,二十六年(1598年),登戊戌科进士,初授庐江县知县,调繁桐城、吴江,捐俸筑平望堤八十里,防苏湖、太湖水患,人呼刘公堤,立祠奉祀。三十六年考选为南京刑科给事中,疏劾南京守备抚宁侯朱继勋,又疏上十事。三十八年升为福建佥事,三十九年京察以浮躁去职。起复尚宝司丞,泰昌元年被弹劾去职。天启元年(1621年),奢安之乱起,起升太仆寺少卿,赞画川湖云贵军务,募兵助练,收复重庆。后为总督张我续题参通夷,被逮入京审讯,上疏辩雪,加兵部右侍郎。天启六年丙寅(1626年)正月十九日卒。后追赠太仆寺卿,崇祯二年赠兵部尚书。妻喻氏封夫人。子刘潜、崇祯九年解元刘泌。著有《大易统要》、《居官冰镜》、《治安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