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生卒】:1633—1692 【介绍】: 清汉军镶黄旗人,字紫垣。顺治九年,以官学生考授国史馆编修,改内阁中书。康熙间,历内阁学士、安徽巡抚,加兵部尚书衔。十六年,任河道总督,得幕僚陈潢协助,用束水攻沙之法,使决河回故道;又在宿迁、桃源、清河二县黄河北岸堤内开新河,称“中河”,缩短漕运路线。二十七年,被诬治河无功,罢官。其后事明,从康熙帝视察河情,受嘉奖。三十一年,再任河督。卒谥文襄。有《靳文襄公奏疏》、《治河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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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生卒】:1512—1584 【介绍】: 明江西万安人,字士南。嘉靖十一年进士,历官福建提学副使、山东巡抚,四十四年进工部尚书,总理河漕,开新河,筑堤防决。万历初以忤张居正,言官劾其刚愎无人臣礼,遂乞休归。著有《道南源委录》。
字士南,万安人。嘉靖壬辰进士,知尤溪、婺源二县,授刑部主事,历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累迁工部尚书兼副都御史,总理河漕,加太子少保,召还掌部事。有钟山槁。维基
朱衡(1512年—1584年),字士南,号镇山,江西吉安府万安县人,民籍。正月二十日生,行一,治《易经》,由县学生中式江西乡试第九名举人,年二十一岁中式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中式第九十八名,第三甲第七十七名进士。观工部政,授福建尤溪县知县,调直隶婺源县。升迁刑部主事,升员外郎、郎中。丁忧服阙,复补礼部主客司郎中。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五月,擢福建提学副使。历四川布政司左参政,复除河南左参政,三十七年十一月升山东按察使,累官山东左右布政使。三十九年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四十年七月升工部右侍郎,改吏部右侍郎,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五月升本部左侍郎,六月升南京刑部尚书,未任,八月改工部尚书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理河道及漕运事务,与潘季驯共事,以邹县知县章时鸾建议,开挖南运新河,从南阳至留城,长140里。隆庆元年(1567年)六月,叙治河功,加太子少保,加俸一级。三年正月回工部管事,六年正月,兼任左副都御史经理河工,疏请修筑徐州至宿迁长堤凡三百七十里,并缮治礼沛大黄堤。神宗继位,隆庆六年六月辅臣高拱特请解除工部尚书朱衡督理河工,改任总理穆宗山陵事务。万历二年(1574年)五月为礼科给事中林景旸论劾,朱衡因再疏乞休,加太子太保,给驿去。不久因明昭陵裬恩门里外砖石沉陷,被革去太子太保。万历十二年去世,十三年正月复赠太子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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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廷钰(1515年—?),字润夫,福建邵武府邵武县人,匠籍。福建乡试第六十八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中式庚戌科会试第一百十九名,登第三甲第二名进士。授中书舍人,三十二年四月选授云南道试监察御史,十一月实授,三十三年三月弹劾户部郎中刘尔牧,令其廷杖去职,又议开胶莱新河,奉命巡视。后任巡关御史,三十五年三月掌吏部事大学士李本奉诏考察不职科道官员,名列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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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承选(1516年—?),字俊卿,河南开封府延津县人,民籍。河南乡试第七十二名举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中式己未科会试第二百八十二名,三甲第八十四名进士。历官山东登州府知府,万历三年(1575年)十一月升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四年正月改添注辽东行太仆寺少卿兼山东佥事,驻莱州,开浚新河。后复任陕西行太仆寺少卿兼佥事,十年正月移驻延绥,十一年二月升本省行太仆寺卿,九月被弹劾,令致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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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519—1581 【介绍】: 明苏州府常熟人,字世寅,号凤竹。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宜春知县。严嵩家仆横行,栻以计惩之,嵩无奈。召拜南京都察院御史,预疏劾嵩不法事,谪浙江布政司都事。久之,迁浙江按察佥事,监戚继光军。万历初,累官至南京工部尚书,以事触忤张居正,罢归。有《仕学集》。维基
徐栻(1519年—1581年),字世寅,号凤竹,直隶常熟县(今常熟市)。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丙午科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二名举人,二十六年(1547年)丁未科联捷三甲进士。授江西宜春县知县,惩治权相严嵩不法家人。三十一年正月选授南京湖广道试御史,十二月实授,三十五年三月考察以浮躁降调,谪浙江布政司都事,量移建宁府推官,迁饶州府同知。升浙江按察司佥事,寻擢右参议,逾月而丁继母张淑人忧。服除,起补河南布政使司右参议,四十四年六月升湖广按察司副使、提调学校。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由湖广按察司副使升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二年六月晋按察使,四年二月升山东右布政使。隆庆五年(1571年)二月调江西左布政使,三月迁顺天府府尹,五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江西兼理军务。万历元年(1573年)二月升为南京工部右侍郎,三年九月南京工部尚书刘应节请开胶莱河,得到张居正支持,徐栻改任工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会同山东官员开浚新河,结果耗费甚多,无功而返。四年五月改任兵部右侍郎兼官如故、提督军务、巡抚浙江,六年三月升刑部左侍郎,八月升南京工部尚书,十月被弹劾,令回籍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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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选明诗姓名爵里
字时良,乌程人,嘉靖庚戌进士,除九江推官,擢江西道御史,历佥都御史,治河,累官南兵部尚书,罢归,起刑部尚书,加太子少保,总理河道。有留馀堂集。维基
潘季驯(1521年5月28日—1595年5月20日),字时良,号印川,浙江乌程汇沮村(今湖州吴兴环渚街道常溪村)人古称槐溪,因村周多槐树而名。东晋后易名汇沮,取溪水会合之意,南朝宋元嘉间,有孝廉潘综舍命救父,因事迹感人而被朝廷诏旌纯孝里,2002年外溪与西邻常田圩合并,更名为常溪村。,归安县民籍,祖籍江南西道婺源(今江西)十二世祖仲阳,仕唐宦居闽之建阳。十八世祖逢辰,唐末再徙婺源之桃溪。三十世祖万,元末回迁汇沮。,水利专家,同进士出身。潘季驯父名潘夔,母闵氏,为刑部尚书闵圭之女,亦有研究者认为是闵氏是闵圭的孙女,闵圭次子闵闻的次女。潘季驯有三个兄长潘伯骧、潘仲骖、潘叔骏。自幼聪慧,七岁能写文章,补博士弟子。为归安县学贡生。浙江乡试第九名举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潘季驯中庚戌科会试第一百十三名,三甲七十三名进士。初授九江推官,三十三年正月擢升江西道御史,三十八年巡按广东,行《均平里甲法》,斥抑豪强。四十一年六月提调北直隶学校,四十二年十二月升大理寺右寺丞。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由大理寺左少卿进右佥都御史,总理河道,开始治黄生涯。次年,以接浚留城旧河成功,加右副都御史,不久因丁忧去职。隆庆四年(1570年)河决邳州、睢宁,起故官,再任总河,塞决口。次年报河工成,寻以运输船只漂没事故,遭勘河给事中雒遵劾,罢去。万历四年(1576年)夏再起官,巡抚江西。次年召为刑部右侍郎。万历六年(1578年)夏,以右都御史兼工部左侍郎总理河漕,九月兴两河大工,次年工竣,黄河下游得数年无恙。万历八年(1580年)春,加太子太保,进工部尚书,九月迁南京兵部尚书。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改刑部尚书。张居正身后被抄家,长子张敬修自缢死,全家饿死十馀口。潘季驯看不下去,上疏明神宗说,“治居正狱太急”,“至于奄奄待毙之老母,茕茕无倚之诸孤,行道之人皆为怜悯。”皇帝看了不高兴。后被御史李植劾以党庇张居正,落职为民。有官员为他鸣不平。万历十三年(1585年)夏四月,天遇大旱,御史蔡系周上疏谓:“古者朝有权臣,狱有冤囚则旱。今李植以至尊胁廷臣,专权之渐也。且御下欲雪枉,而刑部尚书之枉先不得雪。今日之旱,实由于此。”在家乡筑有潘公桥。万历十六年(1588年)黄河大患,以给事中梅国楼等荐,复官右都御史,总督河道,万历十九年(1591年)冬,加太子太保、工部尚书兼右都御史。次年,以病辞休。归后三年卒,葬于今湖州八里店镇三墩村曹家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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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清山东曲沃人,侨居江宁上新河,字康侯,号晋人。官湖北宣恩县知县,擢府同知。诗词行楷无一不妙,尤工山水兰竹。其画无一笔不从古人出。家多储藏,善鉴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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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卒】:1474—1535 【介绍】: 明苏州府吴江人,字思徵。弘治六年进士。授都水主事。为宦官所诬,下狱,谪云南驿丞。正德时累迁为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嘉靖初改抚江西。奏免杂税,积谷备荒。后进兵部侍郎督两广军务。尝上言广兵疲弱不可用,触怒抚宁侯朱麒,为流言所中,被劾。引疾归。嘉靖六年起为右都御史治黄河,议于昭阳湖东,开新运河。工未竟,帝令罢役。维基
盛应期(1474年—1535年),字思徵,别号值庵,直隶苏州府吴江县(今江苏苏州吴江)人。弘治六年进士,历仕三朝,几经起落。官至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盛应期为盛寅四世孙。弘治六年(1493年)成癸丑科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管理济宁诸闸。太监李广家人贩卖私盐到济南,因畏惧应期将私盐投水逃走。李广因此怀恨,借南京进贡内官诬陷盛应期阻荐新船,逮应期及主事范璋下诏狱。谪官云南驿丞,迁禄丰县知县。正德初年,历官震南佥事。与御史张璞、副使晁必登抵制镇守太监梁裕,梁裕弹劾三人,全部下诏狱,张璞被拷打致死。此后,乾清宫火灾,盛应期得以复职。历官陕西右布政使,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任内讨平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文林。正德十四年(1519年)因丁忧归里。嘉靖二年(1523年)起故官,巡抚江西。宸濠之乱后,江西满目疮痍,盛应期奏免杂税数十万,并请留转输南京米粮四十七万、银二十万,赈济饥民。次年,进兵部右侍郎,总督两广军务。御史许中弹劾应期暴虐,御史郑洛书又劾应期贿结权贵。应期已迁工部侍郎,引疾去官。嘉靖六年(1527年),黄河决堤,流入沛县之北的庙道口,淤积泥沙数十里,运河不能行,侍郎章拯不能治。尚书胡世宁、詹事霍韬、佥事江良材建议在昭阳湖之东另开漕渠,为长久之计。随即按御史吴仲之言召章拯还,即家拜盛应期为右都御史,前往治理。盛应期开挖新河,从昭阳湖东北到留城口。未成撤职,后来遇赦,复官致仕卒。应期罢官后三十年,新河由朱衡接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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