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1496年—1571年),字仲德,号麓泉,浙江金华府永康县人,民籍。嘉靖己丑进士,官至兵部左侍郎,总督湖广川贵军务。浙江乡试第四十三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中式己丑科会试第二名,登三甲进士。授吏科给事中,直言不避权贵。出为广东佥事。因父丧去职。守丧期满,补河南佥事,升参议,转山西副使,备兵井陉。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转湖广参政,升贵州按察使,又因母丧去官。服阙,补山东按察使,历转山西左右布政使,升都察院副都御史,巡抚山西。再加兵部左侍郎。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西南苗族起事,朝廷命王崇总督湖广川贵军务,两年后平乱,荫一子。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被户科给事中刘一麟参劾其虚报战功,革职为民。卒于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