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何云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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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2 首
阿秃师 朝代:南北朝

人物简介

神僧传·卷第三
释阿秃师者。
不知乡土姓名所出。
尔朱未灭之前已在晋阳游诸郡邑。
不居寺舍出入民间。
语谲必有徵验。
每行市里人众围绕之。
因大呼以手指胸曰。
怜尔百姓无所知。
不识并州阿秃师。
人遂以此名焉。
齐神武迁邺之后。
以晋阳兵马之地王业所基。
常镇守并州。
时来邺下。
所有军国大事未出帷幄者。
秃师先于人众间泄露。
末年执置城内遣人防家不听辄出。
若其越逸罪及门司。
当日并州城三门。
各有一秃师荡出。
遮执不能禁。
未几有人从北州来云。
秃师四月八日于雁门郡市舍命。
郭下大家以香花送之埋于城外。
并州人怪笑此语。
谓之曰。
秃师四月八日从汾桥过东出。
一脚有鞋一脚徒跣。
但不知入何坊巷。
人皆见之。
何云雁门死也。
此人复往北州报语乡邑。
众共开冢看之。
唯见一只履鞋耳。
后还并州。
齐神武以制约不从浪语不息虑动民庶。
遂以祅惑戮之。
沙门无发以绳钩首。
伏法之日举州民众诣市观之。
秃师含笑更无言语。
刑后六七日有人从河西部落来云。
道逢秃师形状如故。
但能负一绳笼秃师头。
与语不应急走西去。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介绍】: 明山西榆次人。嘉靖十一年进士。授检讨,历右春坊。力主收复河套之议。官至南京国子监祭酒,以赴任违限,罢官闲住。
维基
阎朴(1504年—?
年),字文甫,号又泉,山西省太原府榆次县人。
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一名进士。
观大理寺政。
选翰林院庶吉士,十三年升翰林院检讨,十八年升右赞善兼检讨。
二十九年升南京国子监祭酒,三十年以赴任迟缓,为给事中何云雁等劾奏革职闲住。
居家以诗文自娱,后为榆次知县董三迁、举人王里等诬害身死,其子阎焕上奏鸣冤。
有《文集》、《通鉴逸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