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李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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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富 朝代:

人物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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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富(1488年—1560年),字国昌,号新斋,福建晋江人,祖籍江西乐平,进士出身。
早年受业于蔡虚斋门人吴铨、林同门下,专心研究《易学》。
福建乡试第五十七名举人,嘉靖八年(1529年)登己丑科二甲进士。
洪富未登第时,任国子监祭酒的严嵩,曾聘他为儿子严世蕃的老师,后来严嵩官至内阁首辅,大权在揽,洪富却不因私人关系登门拜谒,营谋官职,因此人人都很看重他的为人。
授刑部主事,历郎中,出任雷州府知府,宪副吴玭的手下杀了人。
洪富按律将其处以死刑。
吴玭却偏袒手下,要求洪富放人,洪富不肯。
吴玭大怒,另派官员办理此案,洪富坚决表示,如果不依法办案,他也不要头上的这顶乌纱帽了,结果罪犯被依法判了死刑。
后升任两浙转运使。
任内有巡盐御史唐臣,几次暗示洪富,想索贿赂,洪富却说“我怎么能靠贪污来讨好上司呢?
”御史大怒。
刚好有个商人的儿子来上诉,说他父亲二十多年前交了一笔盐税,因得病死去没有买盐,要求如数批给购盐的份额,洪富经查明为事实,如数发给商人的儿子购盐的盐引。
御史得知此事后,把商人的儿子抓去严打拷问,迫他承认向洪富行贿,那商人的儿子被打得体无完肤。
说:“打死我也罢,我怎敢污蔑清官?
”后丁内艰,服除补两淮转运使。
半年后,擢四川参政。
兵部左侍郎张岳总督湖、贵、川、滇四省军务,在四川境内征饷、徵兵,四川巡抚李香不答应,洪富据理力争,导致他与上司两不相容,遂决意辞官归里。
洪富回家后,深居简出,以诗书自娱,以诚心笃行教诲乡人,人称长者。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1519—1578 【介绍】: 明浙江义乌人,字维锡,一作惟锡,号尧山。嘉靖二十六年进士。授永丰知县。征拜御史,历按淮、扬、湖广。累进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汀、漳,与吴桂芳击灭李亚元、叶丹楼为首诸寨。派兵擒获活动于闽、粤、赣间之蓝松山等。进右副都御史,遣将擒赖清规,消灭和平三寨。擢兵部右侍郎。万历初,奉命阅视宣、大、山西三镇,进边图,凡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历历如指掌。累官刑部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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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百朋(1519年—1578年),字维锡,号尧山,浙江承宣布政使司金华府义乌县(今浙江省义乌市)人。
官至刑部尚书。
初名吴伯朋。
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乡试中举。
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登进士,授永丰县知县。
三十一年正月受召为试监察御史,七月实授山西道御史,巡按浙江、湖广,四十年晋升为大理寺右寺丞,四十一年二月进左寺丞,七月升右少卿。
世宗改其名为百朋。
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五月,升任都察院右佥都御史、郧阳抚治,次月改任提督军务、巡抚南赣汀漳等处(提督负责军务,巡视南昌、赣州、汀州、漳州)。
与两广提督吴桂芳讨伐、平定河源的李亚元、程乡的叶丹楼,又会师一处,在海丰打败倭寇。
起初,广东大埔的百姓蓝松山、余大眷倡导叛乱,在漳州、延平、兴州、泉州之间流窜、抢劫。
被官军击退后,他们逃到永春,与香寮盗贼蓝阿普、范继祖联合侵犯德化,被都指挥耿宗元打败,他们假装请求招安。
吴百朋也佯装罢兵,利诱乱贼的党徒为内应,先后将他们全部抓获,只有三个叛贼巢穴没有攻下。
分别是指和平的李文彪所占据的岑冈,龙南的谢允樟所占据的高沙,赖清规所占据的下历。
朝廷因为倭患棘手,十年没有讨伐三股乱贼。
李文彪死后,他的儿子李珍与江月照接替他,更加猖獗。
嘉靖四十四年秋天七月,吴百朋晋升为右副都御史,依然巡防上述地区。
他上奏说:“三个巢穴的乱贼冒犯尊卑之礼而称王,即刻招安即刻又叛乱。
广东的和平、龙川、兴宁,江西的龙南、信丰、安远,被蚕食过半。
不加紧讨伐,很难评估祸害。
三个巢穴中只有赖清规的势力跨江西、广东六县,最违逆圣命,讨伐必须从下历开始。
”世宗将奏章交给部中议论,并依从了他。
吴百朋便命令守备蔡汝兰在苦竹嶂讨伐并擒拿了赖清规,震慑叛军。
隆庆初年(1567年),吏部因为吴百朋颇受兵营之苦,改升他任大理寺卿。
给事中欧阳一敬等人奏请明穆宗仍将吴百朋留任负责剿灭乱贼,穆宗下诏将他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依旧巡抚故地。
吴百朋上奏,春天用兵妨碍农田的耕作,应该进行招安,穆宗听从了他的建议。
二年正月,他改任南京兵部右侍郎,随后请求回乡,穆宗不准;三年正月改任刑部右侍郎。
父亲去世,回乡服丧,五年十一月再起改兵部右侍郎。
万历初年,奉命巡视宣州、大同、山西三镇。
吴百朋以粮饷、险隘、兵马、器械、屯田、盐法、番马、逆党等八件事情考核边疆大臣,督抚王崇古、吴兑,总兵郭琥以下的官吏,分别赏罚有别。
又进呈边防图,凡是关塞险隘,番族部落,士马强弱,亭障远近,了如指掌。
后因母丧归乡。
除服后,万历三年(1575年)六月出任南京都察院掌院事右都御史,五年九月升任刑部尚书。
过了一年后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