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𦒎(?—?年),字鹄举,号南溪,南直隶扬州府泰兴县人,军籍。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应天府乡试举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二甲第一百十名进士,授礼部主事,升户部郎中,谏武宗南巡,受廷杖。嘉靖时议大礼入狱,再次受廷杖,谪知海盐县,祀名宦。累升陕西按察司佥事,十一年四月升河南按察司副使。复除湖广督学副使,所甄拔多为名臣。参政陕西,百姓为他立生祠。进河南左布政使,嘉靖二十一年八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接替被弹劾去职的任维贤。二十二年十月以斩获功加兵部右侍郎,兼右佥都御史,巡抚如故。二十三年十二月转南京户部右侍郎,次年被给事中许天伦弹劾去职致仕。著有《南溪遗稿》二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