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高文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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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明诗纪事·丙签·卷八
廷玉字粹夫,侯官人,陕西平凉卫籍。成化甲辰进士,授吏科给事中。改工科,以论事下狱,谪判海州,迁茶陵知州。历广东佥事、副使,山西参政,入为通政使,以佥都御史巡抚保定,改南京总督粮储,致仕。有《南涧先生集》。 (田按:粹夫以劾程克勤鬻题事,为世所不直。史但书给事中华昶劾鬻题事不实,调南京主簿,而遗粹夫事。克勘一时贤者,出狱后愤恚卒,言者能不职其咎乎!录粹夫诗,附著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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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廷玉(1455年—1530年),字粹夫,号南涧,福建侯官县(今福州)人。
林廷玉寄籍陕西平凉卫,于成化十九年(1483年)中式陕西乡试第一名举人(解元),成化二十年(1484年)联捷甲辰科三甲进士,历吏科给事中,升工科都给事中,因唐寅事贬海州判官。
弘治十六年(1503年)升任湖南茶陵州知州,倡建洣江书院,聚生徒讲解儒家经典,风雨无阻,寒署不辍。
历江西按察使司佥事,正德元年(1506年)十二月升广东提学副使,四年十一月升山西布政使司右参政,改陕西,七年三月升通政使司右通政、提督誊黄,十一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保定等府兼提督紫荆关,八年十一月被御史董建中疏论,乞致仕归。
正德十三年(1518)八月,福州士兵因索饷哗变,有士兵左布政使污辱伍符,廷玉与副使高文达出面劝解得缓。
嘉靖元年(1522年)十二月以吏科右给事中李学曾疏荐,起用为总督南京粮储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二年十月赴任时听闻自己被弹劾,遂上疏乞休,并改道还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