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释昙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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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昙斌 朝代:南朝宋

人物简介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七 摄念科
出苏氏。南阳人也。年十馀。师事道袆。为沙门。听十诵律于吴郡僧业。听涅槃经于建邺静林。听泥洹胜鬘于吴兴法瑶。听华严杂心于南林法业。大通群义。学者追随。还止樊邓间讲授。孝建之初。移新安。讲小品十地。陈郡袁粲。令望当时。乃躬垂候之。劝令入觐。斌辞以方外之人。岂可尔也。并申顿悟渐悟之旨。时心竞之徒。纷然致难。斌既辞惬理诣。终不屈。粲益高之。殁寿六十七。
名僧传抄
本姓苏。南阳人也(王巾云京兆人也)。年十馀出家。事沙门道祎为弟子。患脚疾。不敢下都。元嘉二年乃往江陵。憩于辛寺。餐听经论。兼修禅律。每苦潭思。情未能达。后于四层寺。中食竟。登般若台。读经倦卧。梦见一人。白银色相好分明。似是弥勒。举手摩其顶曰。善男子。汝所疑义。数论经书备已解释。游方自见。及窹欢憙。因下京都。值僧业律师。在吴讲十诵。即往就听。事竟还都。从静林法师。于多宝寺诵决所疑。琅耶[免*页]延之。于讲座相遇。谓多宝寺主宝誉曰。此伧道人当为往器。后就吴兴小山法瑶。听泥洹胜𫚇。又从南林法业。受花严杂心。食不求饱。勤不告劳。乘月读经。不赴斋会。法业问曰。斋会嚫施足以市油。何故不赴。答曰。形动神疲。则虑不得专。不得专则虽学无功。
高僧传·卷第七 义解四
释昙斌。
姓苏。
南阳人。
十岁出家事道祎为师。
始住江陵新寺听经论学禅道。
覃思深至而情未尽达。
夜梦神人谓斌曰。
汝所疑义游方自决。
于是振锡挟衣殊邦问道。
初下京师。
仍往吴郡。
值僧业讲十诵。
餐听少时悟解深入。
后还都从静林法师咨受涅槃。
又就吴兴小山法珍。
研访泥洹胜鬘。
晚从南林法业受华严杂心。
既遍历众师备闻异释。
乃潜思积时以穷其妙。
融冶百家陶贯诸部。
于是还止樊邓开筵讲说。
四远名宾负帙皆至。
及孝建之初。
敕王玄谟资发出京。
初止新安寺讲小品十地。
并申顿悟渐悟之旨。
时心竞之徒苦相雠校。
斌既辞惬理诣终莫能屈。
陈郡袁粲令望当时。
而嘉斌行解。
尝令中书舍人巢尚介。
意欲试之。
斌不为屈。
粲乃躬自往候。
粲每劝斌数觐天子。
斌曰。
贫道方外之人。
岂宜与天子同趣。
粲益以高之。
后请为母师。
宋建平王景素亦咨其戒范。
宋元徽中卒于庄严寺。
春秋六十有七。
时庄严复有昙济昙宗。
并以学业才力见重一时。
述七宗论。
宗著经目及数林。
僧法宠 朝代:南梁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451—524 【介绍】: 南朝梁僧。南阳人,俗姓冯。十八岁出家,住光兴寺,从昙斌法师学经教。梁武帝天监中敕命住宣武寺。帝重其戒行,不呼名而称上座法师。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四 感通科
冯姓。海盐人。其先居南阳之冠军。少负出俗志。二亲弗许。固请之。乃曰。婚而后任意。年十八为纳室。始半载即弃去。隶光兴寺落发。出都居兴皇寺。从道猛昙齐。学成实论。日夜勤至。吴郡张融。遗周颙书曰。古人犹留儿女以承族统。法宠师绝尘如弃涕唾。若斯之志。大矣远矣。后从长乐寺僧周。学杂心毗昙。庄严寺昙斌历德众部。采玄析奥。风神秀举。齐竟陵王子良。尝于西邸义集。事委冶城智秀。秀谓宠曰。当此应对。卿何如我。答曰。先悦后拒。我不及卿。诠名定实。卿不及我。秀有惭色。年三十八。会正胜寺法愿。善樊许术。谓宠四十当死。宠亦自览镜。见面有黑气。于是尽货其衣钵。以其资。并市香灯。归光兴房。杜门礼忏。昼忘食息。夕不寝寐。迄四十年。岁暮之夕。忽两耳肿痛。愈加惕厉。忏达四更。闻外有声曰。君死业已尽。遽开门都无所见。明日视之。则黑气消灭。而耳后之寿骨隆起。天监七年。诏为僧正。徙居宣武寺。寺故名天保。上为宣武王脩福。诏缮饬以待宠。普通四年。感风疾。看经礼拜不废。五年三月十六日终。春秋七十四。葬定林寺 时智果。管氏吴人。亦居海盐光兴寺。僧淑。居剡县公车寺。并善诸经部。史不详述。
续高僧传·卷第五 义解篇初
释法宠。
姓冯氏。
南阳冠军人。
后遭世难寓居海盐。
少有绝俗之志。
二亲爱而弗许。
执志固请。
乃曰。
须待为汝婚竟随意所欲。
十八纳妻。
经始半年。
舍家服道住光兴寺。
成办法式习学威仪。
其后出都住兴皇寺。
又从道猛昙济学成实论。
二公雅相叹赏。
日夜辛勤不以寒暑动意。
吴郡张融与周颙书曰。
古人遗放故留儿女。
法宠法师绝尘如弃唾。
若斯之志大矣远矣。
又从长乐寺僧周学。
通杂心及法胜毗昙。
又从庄严昙斌历听众经。
探玄析奥妙尽深极。
高难所指罕不倒戈。
昔吐蕴藉风神秀举。
齐竟陵王子良。
甚加礼遇。
尝于西邸义集选诸名学。
事委治城智秀。
而竞者尤多。
秀谓宠曰。
当此应对卿何如我。
答曰。
先悦后拒我不及卿。
诠名定赏卿不及我。
秀有惭色。
年三十八。
正胜寺法愿道人善通樊许之术。
谓宠曰。
君年满四十当死。
无可避处。
唯有祈诚诸佛忏悔先愆。
跳脱或可冀耳。
宠因引镜验之。
见面有黑气。
于是货卖衣钵资馀。
并市香供。
飞舟东逝。
直至海盐居在光兴。
闭房礼忏杜绝人物。
昼忘食息夜不解衣。
迄年四十。
岁暮之夕忽觉两耳肿痛。
弥生怖懅。
其夜忏礼已达四更。
闻户外有人言曰。
君死业已尽。
遽即开户都无所见。
明晨借问佥言黑气都除。
两耳乃是生骨。
斯实忏荡之基。
功不虚也。
末又从东夏慧基听其讲导。
言论往复旬日之间。
文疑理滞反启其志。
又鼓棹西归住道林寺。
开宇临涧敞轩映水。
解帙寻经每自惆怅而不能已。
及东昏在位。
多请游于北山。
因而移寓天保寺。
天监七年齐隆寺法镜徂殁。
僧正惠超启宠镇之。
敕曰。
法宠法师造次举动不逾律仪。
不侠性欲不事形势。
慈仁恺悌雅有君子之风。
匡政寺庙信得其人矣。
上每义集以礼致之。
略其年腊敕常居坐首。
不呼其名号为上座法师。
请为家僧。
敕施车牛人力衣服饮食。
四时不绝。
寺本陜小。
帝为宣武王修福。
下敕王人缮改张饰以待宠焉。
因立名为宣武寺也。
门徒敦厚常百许人。
普通四年忽感风疾不能执捉。
舒经格上昼夜不休。
赴诸法事坐舆讲说。
未疾礼佛常以百拜为限。
后不能起居。
犹于床上依时百过俯仰虔敬。
所忏所愿与本无异。
后疾甚中使参候相望于道。
以普通五年三月十六日卒。
春秋七十四。
皇上伤悼道俗悲恋。
敕葬定林寺墓。
一切凶事天府供给。
舍人主书监视讫事。
复有沙门智果。
管氏。
吴人。
住海盐光兴寺。
清直平简善诸经术。
又剡县公车寺沙门僧淑。
捃采众师并为己任。
随问随答思虑周广。
虽有徵覈而未尽其要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