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释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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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简介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二十一 义解科
姓陆氏。
吴郡著族。
丞相敬风之六世也。
祖昭尚书金部。
父遵散骑常侍。
超少以勤笃。
与同郡慧安友善。
游上京。
时旻法师。
讲成实于灵基寺。
咨仰之至。
以夜系昼。
每抚髀叹曰。
为尔漠漠生肇笑人。
又闻龙光寺僧整受众请开演。
叹曰。
柰何以七尺躯。
居人后耶。
因礼诵求加被。
令如旻。
事载旻法师传。
顷之果若有所得。
独语独笑。
负气凌俗。
及乎解析疑伏。
每无遗逸。
若遇机临敌。
求相击抗靡不应蹑。
同寺道贲。
齿腊微长。
虽随众同学。
而性殊怠堕。
他日谓超曰。
我与卿优劣何如。
超盱衡啸傲而已。
所居坟典拥膝。
屏绝宾伴。
尘埃满屋。
蟋蟀鸣壁。
中书郎里人张率咄曰。
能对此而无忤耶。
答曰。
吾政以此为乐耳。
时人高其放达。
平三十六。
以天监初卒。
慧安卒于湘宫寺。
仅三十二。
呜呼二人者。
志同学同出处同。
而寿亦差同。
惜哉。
续高僧传·卷第六 义解篇二
释道超。
姓陆。
吴郡吴人。
吴丞相敬风之六世也。
祖昭尚书金部。
父遵散骑侍郎。
超少以勤笃知名。
与同县慧安早投莫逆。
俱游上京共契请业。
时旻法师住灵基寺。
值旻东讲。
因共听沙门法珍成论。
至灭谛初闻三心灭无先后。
超曰。
斯之言悟非吾师也。
见旻解冠一方海内咨仰。
辍寝忘味以夜继昼。
但性偏躁锐不顾功少。
愿望已多。
每打髀叹曰。
为尔漠漠生肇笑人。
又闻龙光寺僧整始就讲说。
弥复勇叹曰。
乃可无七尺。
何事在于人后。
惆怅疚心累日废业。
因自忏悔求诸佛菩萨。
乞加威神令其慧悟如僧旻也。
事在旻传。
遂勤劬苦至。
有顷洞澈终日熙怡独语独笑。
每言无价宝珠我今已得。
雍容高步负气陵俗。
白黑改观名架当时。
及至讲说解析疑伏每无遗隐。
若复为宾雅伏意气求相击杭。
若遇机临无不应蹑。
同寺僧道贲。
年齿小大。
亦微向学方。
而性多怠惰未能剋己。
横相陵骂。
超亦眄衡啸嗷。
未之数也。
他日贲曰。
我之与卿谁相优劣。
超曰。
若论年腊请以相寄。
胸臆之量未论先后。
时为直言。
自超处独房屏绝宾倖。
内外坟典常拥膝前而手不释卷。
加以尘埃满屋蟋蟀鸣壁。
中书郎吴郡张率谓曰。
虫鸣聒耳。
尘土埋膝。
能对此而无忤耶。
答曰。
时闻此声足代箫管。
尘随风来我未暇扫。
致忤名宾为愧多矣。
时人高其放达。
年三十六以天监初卒。
慧安道人住湘宫寺。
探玄析奥甚有精理。
年三十二卒于住寺。
时以盛年俱卒。
杨辇同哀。
僧住力 朝代:隋末唐初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544—623 【介绍】: 唐僧。阳翟人,俗姓褚。避地钱塘县,因出家焉。隋炀帝时居扬州长乐寺。尝自竭资建塔造寺。隋末道俗流亡,誓以身命守护殿阁,寺赖以存。唐高祖武德六年,辅公祏起事,凡百寺观𢪃送江南,住力乃致书再请,愿在阁前烧身以留寺宇,公祏不许。乃积干薪自焚死。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 利物科
姓褚氏。
其先河南阳翟人。
后有避地于吴郡之钱唐者。
子孙因家焉。
八岁入道。
有闻缁俗。
久之陈宣帝。
于京城之左。
造秦皇寺。
诏董工役。
至德二年。
充寺主。
陈亡徙居江都之长乐寺。
隋开皇十三年建塔五层。
金盘辉耀近远。
十七年炀帝以晋王出镇淮海。
委力总寺任。
乃复于丹阳龙光寺。
迎致梁武皇帝所得优填王像。
王谧所得定光像。
中脩高阁。
旁挟二楼。
奉像其上。
宏壮显特。
挺冠区宇。
大业四年。
益起四周斋房廊庑。
仓库庖湢。
使净侣游息无厌。
十年尽出己资。
购旃檀香木。
模刻瑞像。
并二菩萨。
并安阁上供养。
十四年。
隋室丧乱。
寇盗抢攘。
力则誓捐身命。
守护殿阁。
神尧受禅天下更始。
诸方版荡。
而此等独存。
武德六年。
贼帅辅公拓叛。
寺观。
皆撤送江南。
力致书愿焚身以留室宇。
公拓不听。
力谓弟子曰。
吾无量劫来。
积集贪爱。
不能捐舍躯命。
以报法恩。
今像欲济江。
所不忍见。
可积薪自烧。
以供养之。
衣资什物。
并以施像。
必吾灭后。
像南还矣。
遽汤沐跏趺。
面西引火。
以至命终。
而身则合掌。
凝然不化。
多益以薪。
西后猥烬。
寿八十。
其年十月八日也。
既而像果南还。
门人慧安智颐等树碑于寺之内。
东宫庶子虞世南文。
续高僧传·卷第二十九 兴福篇第九
释住力。
姓褚氏。
河南阳翟人。
避地吴郡之钱塘县。
因而家焉。
宿植胜因早修慧业。
甫及八岁出家学道。
器宇凝峻虚怀接悟。
声第之高有闻缁俗。
陈中宗宣帝。
于京城之左造泰皇寺。
宏壮之极罄竭泉府。
乃敕专监百工。
故得揆测指撝面势严净。
至德二年。
又敕为寺主。
值江表沦亡僧徒乖散。
乃负锡游方访求胜地。
行至江都。
乃于长乐寺而止心焉。
隋开皇十三年。
建塔五层。
金槃景耀峨然挺秀。
远近式瞻。
至十七年。
炀帝晋蕃又临江海。
以力为寺任缮造之功故也。
初梁武得优填王像神瑞难纪。
在丹阳之龙光寺。
及陈国云亡道场焚毁。
力乃奉接尊仪及王谧所得定光像者。
并延长乐身心供养。
而殿宇褊狭未尽庄严。
遂宣导四部王公黎庶。
共修高阁并夹二楼。
寺众大小三百馀僧。
咸同喜舍毕愿缔构力乃励率同侣二百馀僧。
共往豫章刊山伐木。
人力既壮。
规摹所指妙尽物情。
即年成立。
制置华绝。
力异神工。
宏壮高显挺冠区宇。
大业四年。
又起四周僧房。
廊庑斋厨仓库备足。
故使众侣常续断绪无因。
再往京师。
深降恩礼还至江都。
又蒙敕慰。
大业十年。
自竭身资。
以栴檀香木。
模写瑞像并二菩萨。
不久寻成同安阁内。
至十四年。
隋室丧乱道俗流亡。
骸若萎朽充诸衢市。
誓以身命守护殿阁。
寺居狐兔顾影为俦。
啜菽饮水再离寒暑。
虽耆年暮齿。
而心力逾壮。
泥涂褫落周匝火烧。
口诵不辍手行治葺。
贼徒雪泣见者哀叹。
往往革心相佐修补。
皇唐受命弘宣大法。
旧僧馀众并造相投。
邑室虽焚此寺犹在。
武德六年。
江表贼帅辅公祐。
负阻缮兵戈潜图反叛。
凡百寺观撒送江南。
力乃致书再请。
愿在阁前。
烧身以留寺宇。
祐伪号尊称。
志在倾殄。
虽得其书全不顾遇力谓弟子曰。
吾无量劫来积习贪爱。
不能捐舍形命以报法恩。
今欲自于佛前取尽决。
不忍见像济江。
可积乾薪自烧供养。
吾灭之后像必南渡。
衣资什物并入尊像。
泣服施灵理宜改革。
便以香汤沐浴加趺面西。
引火自焚卒于炭聚。
时年八十。
即武德六年十月八日也。
命终火灭。
合掌凝然。
更足阇维。
一时都化。
初力在佛前焚时。
群鹊哀鸣。
其声甚切。
右绕七匝方始飞去。
及身没后像果南迁。
殿阁房廊得免煨烬。
法宝僧众如畴昔焉。
门人慧安智赜者。
师资义重甥舅恩深。
为树高碑于寺之内。
东宫庶子虞世南为文。
今像还归于本阁云。

人物简介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生卒】:568—636 【介绍】: 隋唐时僧。河南洛阳人,俗姓孟。年十五出家,为僧粲弟子。隋时,召住大禅定道场。入唐,太宗贞观中,预宏文馆论义,发言如流,大为太子所赞赏,遂以为普光寺主。有《十八部论疏》等。
新脩科分六学僧传·卷第十四 弘法科(四)
姓孟氏。河南洛阳人也。父皓仕隋临淄令有治声。隐士西门义以道自高。未尝于谒。忽求见归美焉。皓因出绍续绩等诸子。使品目之。义曰。府君六子。皆伟器也。然其三季。必非世俗所可縻絷。盖指净土寺旷法师。及岳等也。 禀成论杂心于志念智通二师。复究摄论于道尼师。惮烦因入太白山。投慧安师。研精其指。后住京师明觉寺。闭门五载。无食息暇。自尔无小凝滞矣。至于外义伏文。非疏莫了。三藏所录。并留南中。仍为赂遗啇贾。使必致之。果于广州显明寺得凯师笔迹。三藏口传。俱沙论本。并十八部论记。显明即凯师所住寺也。顿惬所怀。寻依安卒业于太白。安许之共给。绵历岁叙。无所匮乏。时虽凶歉。德绪益进。俄谢安出山。安留之又二载。隋大业八年。召住大禅定道场众时三百馀。皆以岳学无师授。未宜弘阐。有同德沙门法常智首僧辨慧明等。相与引重。而请焉。乃以三藏本疏。判通俱沙。或初犹未信。及举纲顿网。宏密叵测。而诤锋遽息。 。武德初。卧疾蓝谷感化寺岩有乳泉。岳手承之。可得二升而绝曰。吾无以感之耳。方默念诵。辄沸觱间一日可得一升。以资饮食。疾良差。二年以三藏疏本。文句繁多。刊削成部。合二十二卷。减疏本三分之二。以便观览。且著十八部论疏。行世。 贞观初西域波颇三藏至京师诏翻译。而岳亦有职。其间颇闻岳善俱沙而心疑之曰。此吾西国之极则者。今言其善。谬耳。间问以大义。则岳答如流。颇曰。智慧人智慧人。今上尝延宗法师于宫集众。立三宗义。而岳问以八正通局贤圣。宗无对。道士刘进喜创开老子。岳问。以道生一二徵据前后。道士但瞪目而已。岳戏曰。先生高视前彦。岂谓目击取通乎。众大笑。 六年八月。兄旷化。悲悼不自胜。或劝之裁抑。岳𢪛泪曰。同居火宅。共溺爱流。生死未断。何得不悲。八年秋。皇太子集诸硕德。于弘文馆论义。岳慷慨谈吐。特拔其类。太子顾曰。此法师为谁。左庶子杜正伦曰。大总持寺道岳法师也。总持则隋之禅定。太子曰。于寺何职。答曰。未也。太子乃曰。皇帝为寡人造寺。正将以收召名德。张大教法。而上人如此。其无职可乎。即屈知寺任允副。虚襟屡辞。不许。徙住普光寺。九年弟明略来省。固留之。略善涅槃。住东洛天宫寺。十年二月疾。太子医馈相望。卒于所住寺。寿六十九。丧事取给太子家。令葬郊南杜城西隅。略既送葬归。疚痛缠结。十二年卒。寿六十七。
续高僧传·卷第十三 义解篇九
释道岳。
姓孟氏。
河南洛阳人也。
家世儒学专门守业。
九岁读诗易孝经。
聪敏强识卓异伦伍。
父皓仕隋为临淄令。
治声远肃。
有隐士西门义者。
博物疏通肥遁岩谷。
前后令召莫能致之。
至是步自山阿来仪府舍。
谓铃下吏曰。
西门义故谒。
遽为吾白。
即以事闻。
令素仰高风。
骇其萃止。
延席曰。
先生道扇三古德重四民。
何能轻举。
义曰。
吾自弱岁隐沦。
于兹暮齿。
诚不欲干游人世。
抱诚弃智。
顷者吠声既静。
则良政字民。
五裤兴谣两岐成咏。
有欣美化。
故不以韬隐自私。
敢叙斯事。
令述其不逮。
问其治术。
对答若神。
情兼明举。
乃命诸子绍续绩旷岳略等。
列于义前。
令其顾指。
义曰。
府君六子。
诚伟器也。
自长而三。
州县之职。
保家自若也。
已下之三。
其志远其德高。
业心神道求解言外。
固非世局之所常谈也。
旷年十七遂得出家。
操行贞固志怀明约。
善大论及僧祇。
深镜空有。
学徒百数。
禅观著绩物务所高。
即洛阳净土明旷法师是也。
岳十五出家。
依僧粲法师为弟子。
少乐学问经论是欣。
及具篇禁更宗律部。
指途持犯性不议非。
而体貌魁美风操高厉。
容止俨然不妄交于道俗。
后习成论杂心于志念智通二师。
备穷根叶辞义斯尽。
有九江道尼者。
创弘摄论海内知名。
以开皇十年至自杨都来化京辇。
亲承真谛业寄传芳。
岳因从受法。
日登深解。
以众聚事拥。
惟其废习。
将欲栖形太白服业伦贯。
时太白寺慧安者。
倜傥多知世数阔达。
方丈一字方寸千文。
医术有工经道偏练。
日行四百相同夸父。
世俗所谓长足安是也。
岳友而亲之。
便往投造告所怀曰。
毗昙成实学知非好。
摄大乘论诚乃清微。
而传自尼公。
听受又鲜。
今从物化精益无从。
中路徘徊伊何取适。
昔天亲菩萨作俱舍论。
真谛译之。
初传此土。
情寄于此耳。
安曰。
愿闻其志。
岳曰。
余前学群部。
悉是古德所传。
流味广周未尽于后。
惟以俱舍无解。
遂岂结于当来耶。
安曰。
志之不夺。
斯业成矣。
后住京师明觉寺。
闭门静故寻检论文。
自读其词仍洞其义。
一习五载不出住房。
惟除食息初无闲暇。
遂得释然开发了通弘旨。
至于外义伏文。
非疏莫了。
承三藏本义并录在南方。
思见其言。
载劳梦寝。
乃重赂遗南道商旅。
既凭顾是重。
所在追求。
果于广州显明寺。
获俱舍疏本并十八部记。
并是凯师笔迹。
亲承真谛口传。
显明即凯公所住寺也。
得此疏本欣戴仰怀。
讽读沈思忘于寝食。
乃重就太白卒其先志。
于即庆吊绝绪寻绎追功。
口腹之累惟安供给。
时谷食不丰菜色相顾。
安庶事经营令无匮乏。
绵历岁序厥志弥隆。
内惭诸己。
乃谢安曰。
岳今至愚为累独学成讥。
辄不量力欲悕非分。
一不可也。
食为民本名作实宾。
苟求虚誉遂劳同志。
二不可也。
斯过弘矣。
诚可退迹浮浮。
更劳重累。
则不可也。
安曰。
功业将成幸无异志。
嘉会难再无思别虑。
复延两载方始出山。
乃以己所寻知。
将开慧业。
游诸讲肆清论莫穷。
大业八年被召住大禅定道场。
今所谓大总持寺是也。
时年三十有四。
少齿登器莫匪先之。
此时僧众三百馀人。
令听风规互相推谢。
岳以后至名重学不从师。
虽欲播扬未之有许。
时有同德沙门法常智首僧辩慧明等。
并名称普闻众所知识。
相为引重创为请主。
岳撝谦藏器退辞师授。
徒累清言终惭疏略。
慧明等越席扬言曰。
法师何辞耶。
吾等情均水乳义结相成。
掩德移机恐爽灵鉴。
又人世飘寄时不再来幸不相累。
岳顾诸意。
正乃首登焉。
遂以三藏本疏判通俱舍。
先学后进潜心异论。
皆曰。
斯文词旨宏密学爽师资。
纵达一朝诚自诬耳。
当伺其谈叙得丧斯及矣。
岳自顾请主虚宗初无怯惮。
举纲顿网大义斯通。
虽诤论锋临而响应随遣。
众咸不识其户牖。
故无理顿联辞。
由是名振学宗法筵继席。
岁举贤良推师有寄。
武德初年。
从业蓝谷化感寺侧。
岩垂乳水。
岳往承之可得二升悬渧便绝。
乃曰。
吾无感也。
故水辍流。
遂以残水写渧下滢中。
一心念诵。
日取一升经六十日。
患损方复。
又至二年。
以三藏本疏文句繁多学人研究难用详览。
遂以真谛为本。
馀则错综成篇。
十有馀年方勒成部。
合二十二卷。
减于本疏三分之二。
并使周统文旨字去意留。
兼著十八部论疏。
通行于世。
以为口实。
又初平郑国。
有宗法师者。
神辩英出时所异之。
皇上延入内宫立三宗义。
岳问以八正通局圣贤。
后责才施无言以对。
坐见其屈。
乃告曰。
京室学士谈衒寔希。
三宗之大于何自指。
及高祖之世。
欲使李道东移被于鸟服。
度人授法盛演老宗。
会贞观中广延两教。
时黄巾刘进喜创开老子。
通诸论道。
岳乃问以道生一二。
徵据前后。
遂杜默焉。
岳曰。
先生高视前彦。
岂谓目击取通乎。
坐众大笑而退。
故岳之深解法相。
传誉京国矣。
至六年秋八月。
岳兄旷公从化。
悲痛缠怀。
徒属慰曰。
人皆有死。
惟自裁抑。
岳扪泪曰。
同居火宅共溺爱流。
生死未断何得不悲。
闻者议之。
以为善居道俗之间也。
贞观初年。
有梵僧波颇。
在京传译。
岳为众举。
预其同例。
颇闻善于俱舍。
未始重之。
谓人曰。
此论本国学者之英华浮情。
不敢措意。
今言善者不有谬耶。
因问以大义并诸异论。
岳随其慧解应答如流。
颇曰。
智慧人智慧人。
不言此慧吾与尔矣。
自尔情敦道术。
厚密加恒。
八年秋。
皇太子召诸硕德集弘文馆讲义。
岳广开衢术。
延对诸宾。
酬接覆却神旨标被。
太子顾曰。
何法师。
若此之辩也。
左庶子杜正伦曰。
大总持寺道岳法师也。
法门轨躅学观所宗。
太子曰。
皇帝为寡人造寺广召名德。
而此上人犹未受请何耶。
伦曰。
虞舜存许由之节。
夏禹顺伯成之志。
彼乃俗流。
犹从矫逸。
况方外之士。
弃名之人。
臣辄从其所好耳。
乃下令曰。
今可屈知寺任。
允副虚襟。
岳动容辞曰。
皇帝深惟固本。
归诚种觉。
所以考兹福地建此仁祠。
广召无诤之僧。
用树无疆之业。
贫道识量未弘德行无纪。
今蒙知寺任诚所不安。
愿垂含恕。
敢违恩旨。
屡辞不免。
遂住普光。
以贞观十年春二月搆疾弥留。
诸治无效。
春坊中使相望于路。
遂卒于住寺。
春秋六十九。
皇太子令曰。
普光寺上座。
丧事所资取给家令。
庶使丰厚无致匮约。
仍赠帛及时服衣等。
俄而有敕。
复公给葬仪。
送于郊南杜城之西隅。
岳弟明略。
身长七尺三寸。
十九出家。
志怀远悟容仪清肃。
特善涅槃。
学人从集有声京洛。
住东洛天宫寺。
贞观九入年朝奉慰。
时四海令达总集帝京。
惟岳及略。
连支比曜。
时共美之。
及事缘将了。
言归东夏。
岳惘然曰。
吾同气四人。
并先即世。
唯余与尔相顾犹影。
自旷师没后。
心常怏怏。
恐藤鼠交侵欻然长逝。
异生难会可不思耶。
吾行年耄矣。
其能久乎。
集会又难。
尔其且止。
因斯便住。
恰至明春岳便辞世。
略之衔疚。
痛钟缠结带疾还寺。
以十二年卒于所住。
春秋六十七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