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仁临朝持宪章,罢新法守仁宗旧。
辽戒守臣勿犯边,黎庶恬安宏在宥。
社饭之言屡丁宁,何不官家躬训授。
劝诸贤退类私爱,辑览曾评义宜究
及帝亲政众顾望,首召刘瑗拒范奏。
小人乘之为报复,绍圣改元计已售。
绍圣非圣绍王蔡,群奸则应帝诚陋。
驯致党祸终北宋,帝肇乱夫谁能救。
⑴ 续纲目载宣仁太后因吕大防范纯仁等问疾泣下曰老身没后必有调戏官家者宜勿听公等亦宜早退令官家别用一番人云云向阅通鉴辑览曾评云宣仁之贤宜嘱大臣公忠体国以辅少主即虑哲宗他日蔑弃老成更张新政当并召哲宗谕以防微杜渐保全令名乃对诸臣丁宁呜咽劝以宜早引退是全为私绝不类其平日之所行矣然诸臣非不明大义者何忍泄之于人传之于后此盖出于史家附会之说未可信也今考宣仁此事正史所不载稗野传闻之异多不足凭兹咏宋哲宗而及宣仁因复阐其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