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定古今图书集成理学汇编文学典
第一百五十七卷目录
檄移部汇考
许慎说文〈檄〉
刘熙释名〈释书契〉
唐书〈百官志〉
明会典〈行移署押体式 照会式 咨呈式 平咨式 劄付式 呈状式 申状式 平关式 牒呈式 平牒式 牒上式 故牒式 下帖式 行移 勘合字号 吏部行移勘合 工部行移勘合〉
檄移部总论
刘协文心雕龙〈檄移〉
王应麟辞学指南〈檄〉
陶宗仪辍耕录〈檄〉
徐炬事物原始〈檄 关 牒 移〉
吴讷文章辩体〈檄〉
徐师曾文体明辩〈檄移 符附〉
檄移部艺文一
谢敕赉烛盘赏答齐国移文启 陈徐陵
跋武连汤尉檄 宋魏了翁
题先冢宰致政复留公牍 明何乔新
再书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后
钱谦益
檄移部艺文〈诗〉
檄 唐李峤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苏州次前溪馆作 刘长卿
康郎山奉旨 明夏煜
文学典第一百五十七卷
檄移部汇考
《许慎·说文》《檄》
檄,二尺书也。从木,敫声。
《刘熙·释名》《释书契》
檄,激也。下官所以激迎其上之书文也。
《唐书》《百官志》
中书省。凡上之逮下,其制有六:六曰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
凡下之达上,其制有六:六曰牒。
诸司相质,其制有三:一曰关,二曰刺,三曰移。
凡符、移、关、牒,必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决者,皆上尚书省。
《明会典》《行移署押体式》
各衙门行移有式,署押有式,至今遵行,今备书之,而附事例于后。
《洪武间定在京》一五军都督府照会六部,劄付各都指挥使司,承宣布政使司并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府军卫及府军左右前后十卫,经历司各护卫,经历司各外卫,指挥使司,提刑按察司,应天府各长史司,兵马指挥司,守禦千户所其察院磨勘司。凡有事务,各府经历司令典吏抄案本,司呈府施行,事毕,经历司回牒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六部咨呈五军都督府平咨各都指挥使司,照会承宣布政使司,劄付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光禄寺、太仆寺、提刑按察司、应天府盐运司、各外卫指挥使司、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府军、卫府军前后左右十卫,经历司、各护卫经历司、直隶府州各长史兵马指挥司、国子监典簿其察院事务,六部都吏赴院抄案,磨勘司事六部令史赴司抄案,呈部施行,事毕,主事回牒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金吾前后、羽林左右、虎贲、左右府军、卫府军左右前后十卫,俱系经历司,呈五军都督府并六部各布政司、平关各外卫、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门故牒兵马指挥司、其察院事务,各卫经历司令典吏抄案本,司呈卫磨勘司事务,各卫令史抄案呈卫施行,事毕经历司回关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在京并直隶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呈六部平关,各卫并提刑按察司及在京三品衙门故牒兵马指挥司、其察院磨勘司事务俱系令史抄案,呈卫施行,事毕,经历司回关监察御史并磨勘司。一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光禄寺、太仆寺呈部平关提刑按察司并三品衙门、其察院磨勘司事务俱系令史抄案,呈本衙门施行,事毕,首领官回报监察御史并磨勘司,品级相等者平关,七品以下者牒上回报。
一国子学凡有行移本学典簿呈六部平关,应天府其察院事务典簿抄案呈学,磨勘司,事务令史抄案呈学施行,事毕,典簿牒呈监察御史并磨勘司。十五年改国子学为国子监,其行移六部劄付国子监,国子监径呈六部。
一应天府申五军都督府呈六部牒,呈各指挥使司、布政使司,平关提刑按察司并国子学。故牒在外各府兵马指挥司帖下州县,其察院磨勘司事务本府令史抄案呈府施行,事毕,经历司牒呈监察御史并磨勘司。
一察院故牒各道提刑按察司、经历司,其磨勘司事务察院书吏赴司抄案,呈院施行,事毕,监察御史回关磨勘司。
一兵马指挥司申五军都督府,六部牒呈金吾羽林府军等卫,并外卫指挥使司、应天府牒上,在外各府平关各州,帖下各县,其察院事务,本司首领官抄案呈司施行,事毕,本司回牒监察御史。
《在外》一各都指挥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平咨六部,各布政使司照会提刑按察司,故牒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应天府劄付长史司各府州。
一各处承宣布政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咨呈,六部平咨各都指挥使司,照会提刑按察司,应天府劄付金吾羽林府军等十卫,经历司长史司并所属盐运司各府州。
一各护卫指挥使司凡有事务行移本卫经历司,转呈五军都督府,六部并长史司平关提刑按察司,并内外三品衙门及各卫故牒各府,帖下州县,并所属千百户所。
一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呈六部,牒呈都指挥司平关提刑按察司,故牒各府,帖下州县,并所属千百户所。
一各处提刑按察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牒呈都司、布政司平关在京三品衙门并在外各卫指挥使司、盐运司故牒在内四品衙门及在外各府长史司,帖下内外五品至七品衙门,其察院事务,本司经历司牒呈回报。
一各盐运司申六部,呈各布政司,平关按察司并三品衙门,故牒各府,帖下州县。
一直隶各府申六部,在外各府申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牒呈按察司,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盐运司牒长史司,故牒守禦千户所,兵马指挥司帖下所属各州县。
一各王府长史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及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牒呈提刑按察司,牒各府,帖下各护卫,经历司故牒审理所。
一各处守禦千户所直隶申五军都督府,在外申都指挥使司,呈各卫牒呈按察司,牒上各府,故牒各州,帖下各县所属百户。
一直隶各州申六部,在外各州直隶布政司统属,申本司,系各府所属止申本府并按察司,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平关,兵马指挥司帖下属县。
一各县申府并按察司,各卫并护卫指挥使司及在京兵马指挥司若系各州所属,申州,故牒仓库、税课、司局、递运、河泊、所驿、坝等杂职衙门。
一各处仓库、司狱、巡检、税课、司局、递运、河泊、所驿、坝等杂职衙门申府,如内有各州所属申州,俱牒呈各县,各处杂职衙门往复平关。
《照会式》
某军都督府为某事,〈云 云〉合行照会,可照验施行,须至照会者〈照会某部〉洪武〈印 某事〉年月日 照会。〈左都督押右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同知都督押 佥都督押
〉
六部照会各布政使司,文移同 照会,尚书押。
都指挥使司照会按察司,文移同 照会都指挥使押。
各布政使司照会按察司,同 照会。
《咨呈式》
某部为某事,合行咨呈,伏请照验施行,须至咨呈者洪武年月日。各布政使司咨呈六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
《平咨式》
某部为某事,合行移咨,请照验施行,须至咨者洪武年月日 咨尚书押。
都指挥使司咨各处,文移同 咨都指挥押。
各布政司咨各处文移同 咨。
《劄付式》
某军都督府为某事,合下仰照验。须至劄付者洪武年月日 劄付。六部劄付各衙门,文移同 劄付尚书押。各都指挥使司劄付各衙门,文移同 劄付都指挥使押。
各布政使司劄付所属衙门,文移同 劄付。
《呈状式》
某卫亲军指挥使司、经历司承奉本卫,某文为某事奉此合行具呈,伏乞照验施行,须至呈者洪武年月日。各护卫经历司呈各衙门,文移同 应天府为某事,合行具呈,伏乞照验施行,须至呈者洪武年月日府尹姓名 。太常寺、钦天监、太医院、翰林院、光禄寺、太仆寺呈部文移同。
提刑按察司呈五军都督府、六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按察姓名 。各都司布政使司呈五军都督府,外卫呈六部。盐运司呈布政司,守禦千户所呈各卫同 长史司呈都府六部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长史姓名。
《申状式》
某府为某事合行申覆,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洪武年月日知府姓名
推官姓名。
直隶府州申六部,在外府州申都司,应天府申五军都督府同各外卫指挥使司申五军都督府,盐运司申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指挥使姓名。
兵马指挥司申都府、六部,同 守禦千户所申都府,都指挥使司,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
各州申府、按察司、各卫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知州姓名 。
各县申府州等衙门文移同 洪武年月日知县姓名 。
《平关式》
某卫亲军指挥使司为某事合行移关,请照验施行,须至关者洪武年月日关指挥使司押 。各府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府押 推官押。
各州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州押 。各县平关,各衙门文移同 关知县押 。
《牒呈式》
某府为某事合行牒呈,伏请照验施行,须至牒呈者洪武年月日知府姓名押 推官姓名押。应天府牒呈都司、布政司,各府牒呈各卫指挥使司,盐运司兵马指挥司牒呈各卫指挥使司,应天府同
按察司牒呈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文移同 洪
武年月日按察使姓名押 。长史司及守禦千户所牒呈按察司、应天府经历司、国子监典簿牒呈察院磨勘司同。
《平牒式》
某府长史司为某事合行移牒,请照验施行,须至牒者洪武年月日 牒长史押。各府牒长史司文移同。
《牒上式》
某处守禦千户所为某事合行牒上,请照验施行,须至牒者洪武年月日 牒正千户押 。
兵马指挥司牒上各外府同。
《故牒式》
某卫指挥使司为某事,合行故牒,可照验施行,须至故牒者洪武年月日 牒指挥使押 。
都指挥使司故牒各卫,及应天府盐运司故牒各府,应天府故牒外府并兵马指挥司俱同。
《下帖式》
某府为某事合下仰照验,须至帖者洪武年月日 帖知府押 推官押。
某州为某事合下仰照验须至帖者洪武年月日 帖知州押 。凡行移往来事例洪武十五年定一,通政司职掌出纳。帝命与诸司无行,有径行通政司者,以违制论。一各王府长史凡有行移,具牒宗人府经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回牒长史司。
一五军都督府凡有行移,令经历司具牒宗人府经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回报五军都督府经历司。其在京卫所及在外各都司各该卫,并直隶卫所若有行移,俱由该府转行。
一六部凡有行移,令主事厅牒呈宗人府经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故牒六部主事厅。其太常寺、应天府、光禄寺、太仆寺、国子监、钦天监、翰林院、太医院、南北城兵马指挥司、仪礼司、行人司等衙门及在外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应有行移,俱由该部转行。一都察院凡有行移,令经历司牒呈宗人府经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故牒都察院经历司。其各道监察御史并在外按察司遇有行移,俱出都察院转行。一通政司凡有行移,令经历司呈宗人府经历司,案呈本府,事毕,抄案帖下各卫经历司。
一五军都督府有事于都察院,止令经历司互相文移,转呈本院,如行六部,则经历司与主事厅互牒。其在京秩三品者则与本院并行,仍故牒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帖下在京五品以下衙门,其在京四品在外按察司牒呈本院,及在京五品以下衙门行移本院,俱称具呈。惟大理审刑磨勘司止与本院经历司行移,各道监察御史亦止由本院行移,与诸司无行。一通政司与在外诸司衙门别无行移,今后不许申禀。
一仪礼司并内府六科,俱系近侍官员与内外衙门并无行移,今后不许申呈。
一六部有事务,各处必须县申州,州申府,府申布政司,转达六部,不许蓦越。
一五军都督府并在京各卫与在外各卫所,及有司衙门勘合拘定,难以互相行移,除直隶卫所申都督府,其在外卫所必经本处都司转呈该府,若有司与在京卫所军民相干事理,俱由合干上司转达该部定夺,不许径自行移。
一六部凡受五军都督府照会,不问有施行无施行事理,俱于堂上立案,官吏于年月下小字依次列衔,尚书侍郎佥押,郎中以下至该吏俱佥名,如是钱粮、刑名合送该部磨算问拟者,则从堂上正官批写送某部,磨算或问拟不必判押,其该部推算问拟毕,官吏亦于年月下小字列衔佥名,连案呈堂施行。一六部凡准各部咨文,并布政司咨呈,及据各衙门申呈来文,其有系干具奏及应照勘回答,即行在京各衙门者,俱系堂上立案施行,不必送该部。若系类勘合回答,各布政司直隶府州事理,则从堂上立案判押,连送该部移付类勘合科施行。其有钱粮、官物、磨算、收支、刑名应合问拟印信关领人材候到,及虽有施行而不系出事公文者,俱系正官于来文批写,送该部承行,不必判押,其该部立案则写:奉本部连送某连文云云。当该官吏于年月下小字列衔佥名,其无施行止是立案备照,如有施行者连案呈堂施行。
一凡有创行事务合行各属部遵守者,则从堂上劄付各部。若属部该行事理系干放支、钱粮、官物等项,及须经堂上定夺,亦从堂上劄付各部。其馀一应常行事理及各类勘合行移各布政司,直隶府州者,止是各部自相往复移付施行。及劄付移付公文承行,吏典另行置立承发勾销簿,附写名件,用使日时,印记各科承管该吏于簿上书名画字,收领承行毕,仍于前件项下勾销以凭稽考。
一凡铨选官员,调遣军马,赏赐物件,处决重刑,创立制度,及为令,为律事务所奉圣旨,必须文案上出事,内钦写其馀常行事理,虽有奉到圣旨,止于文簿及案验内钦录,不必出事开写。
一凡议拟奏准事理止于文簿内云写:奏准若钦奉圣旨改拟,仍写钦改缘由。
一凡差使人员,既有所赍公文,其差帖上止写:去某处公干,不必云写圣旨。
一凡差人赍执钦依奉圣旨公文到于各省各府,须要先将公文于公厅中间置放,然后与官员相见,毋得收摺在怀,与人讲礼。
一凡五府六部等衙门所奉事件,各官既已亲奉旨意,奏本明白,批写回本,衙门自作施行。其通政司入奏,在外都司布政司、按察司等衙门实封军机、钱粮、刑名等事,并鼓下受词及各处差官径奏事件,虽有奉到旨意承行,衙门无由知会,必合抄出施行,其抄写人员将抄到旨意赍从正门,入各该官员起身迎接,奉到旨意,止许本衙门明白立案,不许出事行移。内云写:其各科填送勘合。亦不许云写:旨意止写某衙门为某事奏奉,某衙门如奏施行。
一凡诸司文移有奉旨施行者,勿书圣旨二字,凡有升赏差调等悉以钦字代之。
洪武十六年令刑部等衙门遇有行移判押文书,及商议公事,首领官引吏典就赍印信手本,开具几件于正官处,亲行禀覆可否,从公署押定夺,仍各照事件逐一附簿,以凭查照相同,不致违错。洪武十七年奏定天下诸司文移纸式,凡奏本纸高一尺三寸,一品、二品。衙门文移纸三等,皆高二尺五寸,长五尺为一等,四尺为一等,三尺为一等。案验纸二等皆长二尺五寸,高一尺八寸为一等,二尺为一等。三品至五品衙门文移纸高二尺,长三尺,案验纸高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六品七品衙门文移纸高一尺八寸,长二尺五寸,案验纸高一尺六寸,长二尺八寸。八品九品与未入流衙门文移纸高一尺六寸,长二尺,案验纸高一尺四寸,长一尺八寸。官员任内公文皆如式者,考为一最,不如式者罪之。
《行移》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有一应行移、在外事务仪部等四部各开事件移付,通具印信手本,赴礼科关填勘合,照会各布政司并劄付直隶府州照依坐去勘合。内事件转行所属作急理办。如有违误不完,仍行催督。每于年终各该有司分豁已未完结事件连原填去勘合张数造册,差人亲赍奏缴,仍用备细开报本部,以凭查销。其填写勘合,礼部照依地方编写字号。内外底簿二扇并勘合字号纸编写毕押印完备。外号底簿发去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收掌,内号底簿并勘合号纸礼部收贮,候仪制等四司凡有一应行移在外事务,移付本司,发勘合科填写号纸,照会各布政司,并劄付直隶府州付通政司挂号送兵部车驾司,转发司府州比对朱墨字号相同施行。如号纸尽绝,照字号接编如前,各该司府州候年终将发去勘合,并底簿折粘具本奏缴,仍具青册一本,送礼部查考。
《勘合字号》
浙江以字、江西准字、陕西诚字、广东及字、广西即字、河南正字、湖广各字、云南若字、贵州柔字、山东格字、山西致字、四川其字、福建皆字、安庆府能字、松江府贤字、苏州府功字、淮安府平字、凤阳府修字、庐州府勤字、保定府雨字、应天府云字、扬州府齐字、河间府露字、徽州府贵字、宁国府原字、真定府腾字、顺德府丽字、常州府故字、池州府亨字、大名府结字、永平府金字、广平府霜字、镇江府亲字、太平府宾字、保安州冈字、滁州官字、徐州治字、隆庆州昆字、今延庆广德州列字、和州利字。
万历二年,议准凡宗藩勘合许各王府差来员役执批告领本司验批给发,即于封袋上填注发行月日及姓名,期限仍置立文簿登记。其山东、河南、山西、陕西、湖广每季终,江西、广西、四川每上下半年,将发过公文号数、领赍日期、人役姓名通行各布政司知会,各布政司亦照所议奉到勘合,将紧要节略攒造文册报部。其年终奏缴仍旧。
《吏部行移勘合》
武洪初凡除授官员皆给勘合,到任十九年革勘合,而行取官员及查理事务仍用之。各布政司及南北直隶府州各编一字为号,惟顺天不用勘合,故无字号。
浙江布政司寅字、江西布政司己字、湖广布政司卯字、河南布政司申字、福建布政司亥字、山东布政司未字、山西布政司午字、陕西布政司戌字、四川布政司毕字、广东布政司辰字、广西布政司子字、云南布政司丑字、贵州布政司抚字、应天府酉字、凤阳府房字、庐州府奎字、淮安府箕字、扬州府心字、苏州府氐字、松江府尾字、常州府女字、镇江府危字、太平府斗字、徽州府亢字、宁国府牛字、池州府壁字、安庆府虚字、广德州室字、滁州角字、和州胃字、徐州昴字、永平府娄字、保定府觜字、大名府星字、真定府柳字、顺德府张字、河间府参字、广平府井字、延庆州翌字、保安州轸字。
洪武二十六年,定吏部四子部付到合行各布政司直隶府州事件,通类具手本,赴吏科关填勘合,仍附写底簿,开列前件,以凭回销。
凡勘合封完,随送兵部车驾司转发,不许亲领,恐滋奸弊。
凡各省并直隶府州查回勘合,对簿注销,付送各司发落。
凡朝觐后查节年类行各省南直隶勘合,未完事件呈堂责比,仍攒造未完册,给来朝官吏勒限完销。两京部院未完勘合,俱造册送部,一并查比。
《工部行移勘合》
洪武二十六年定凡催促军需、物料、勾提、囚匠、等项,钦置勘合。如遇四子部合行事理,或五件十件类具手本责差该吏赍赴内府工科关填勘合,行移各司承奉理办。如有不完,举奏提问其官吏给由缺官条格等项,及本部并合属官吏俸给,按月放支,仍每岁会计行移户部拨支,遇有当行,行移吏部等衙门定夺施行。
凡勘合字号:浙江布政司堂字、江西布政司习字、湖广布政司因字、福建布政司积字、山东布政司尺字、山西布政司当字、河南布政司善字、陕西布政司宝字、四川布政司力字、广东布政司福字、广西布政司缘字、云南布政司兴字、贵州布政司长字、应天府右字、直隶凤阳府正字、庐州府名字、淮安府建字、扬州府德字、苏州府端字、松江府立字、常州府维字、镇江府行字、徽州府基字、宁国府贤字、池州府念字、太平府作字、安庆府表字、广德州传字、徐州声字、滁州甲字、和州谷字、直隶永平府兴字、保定府广字、河间府聚字、真定府通字、顺德府习字、广平府达字、大名府承字、延庆州英字、保安州高字。
每月二十二日,于内府司礼监六科廊领出精微簿四扇,一扇纪四司每日行出公文,内填各布政司并直隶府州勘合字号及朱语。三扇纪四司每日收入。公文营缮司一扇,虞衡都水二司共一扇,屯田司一扇,俱填各项解户乡贯、姓名并纳完某料,于前件下明注某日批回,至次月二十六日赍赴六科廊官处看过,送精微科。年终类缴原领衙门收贮。
檄移部总论
《刘协·文心雕龙》《檄移》
震雷始于曜电,出师先乎威声。故观电而惧雷壮,听声而惧兵威。兵先乎声,其来已久。昔有虞始戒于国,夏后初誓于车,殷誓军门之外,周将交刃而誓之。故知帝世戒兵,三王誓师,宣训我众,未及敌人也。至周穆西征,祭公谋父称古有威让之令,令有文告之辞,即檄之本源也。及春秋征伐,自诸侯出,惧敌弗服,故兵出须名。振此威风,暴彼昏乱,刘献公之所谓告之以文辞,董之以师武者也。齐桓征楚,诘包茅之阙;晋厉伐秦,责箕郜之焚。管仲、吕相,奉辞先路,详其意义,即今之檄文。暨乎战国,始称为檄。檄者,皦也。宣露于外,皦然明白也。张义
《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诸视听也。夫兵以定乱,莫敢自专,天子亲戎,则称恭行天讨;诸侯御师,则云肃将王诛。故分阃推毂,奉辞伐罪,非唯致果为毅,亦且厉辞为武。使声如冲风所击,气似欃枪所扫,奋其武怒,总其罪人,惩其恶稔之时,显其贯盈之数,摇奸宄之胆,订信顺之心,使百尺之冲,摧折于咫书;万雉之城,颠坠于一檄者也。观隗嚣之檄亡新,布其三逆,文不雕饰,而辞切事明,陇右文士,得檄之体矣。陈琳之檄豫州,壮有骨鲠;虽奸阉携养,章实太甚,发丘摸金,诬过其虐,然抗辞书衅,皦然露布矣,敢指曹公之锋,幸哉免袁党之戮也。钟会檄蜀,徵验甚明;桓公檄石,观衅尤切,并壮笔也。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鞶鉴于已然,虽本国信,实参兵诈。谲诡以驰旨,炜煜以腾说。凡此众条,莫或违之者也。故其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此其要也。若曲趣密巧,无所取才矣。又州郡徵吏,亦称为檄,固明举之义也。移者,易也,移风易俗,令往而民随者也。相如
《难蜀父老》,文晓而喻博,有移檄之骨焉。及刘歆之
《移太常》,辞刚而义辨,文移之首也;陆机之
《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也。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则逆党用檄,顺命资移;所以洗濯民心,坚同符契,意用小异,而体义大同,与檄参伍,故不重论也。赞曰:三驱弛刚,九伐先话。鞶鉴吉凶,蓍龟成败。推压鲸鲵,抵落蜂虿。移宝易俗,草偃风迈。
《王应麟·辞学指南》《檄》
檄,军书也。祭公谋父所谓:威责之令文告之辞。东莱先生曰:晋侯使吕相绝秦檄书始于此。然春秋之世郑子家使执讯与书以告赵宣子,晋之边吏责郑王使,詹伯辞于晋王子朝使告诸侯,皆未有檄之名。战国时张仪为檄告楚相,其名始见。汉有羽檄。颜师古曰: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有急加鸟羽,示速也。
《急就篇》注:檄以木为之,长二尺。
《说文》亦云:二尺书。李左车曰:奉咫尺之书,自相如之后,檄书见史策者不可胜纪。扬雄曰:军旅之际,飞书驰檄用。枚皋谓其文敏速也。唐以前不用四六,周益公拟汉河西大将军谕隗嚣,倪正父拟晋奋威将军,豫州刺史谕中原豪杰,皆用四六,然散文为得体,如东莱汉使喻莎车诸国是也。
《陶宗仪·辍耕录》《檄》
檄书,何所起乎。汉陈琳草檄,曹操见之顿愈头风,遂谓檄起于琳。
《说文》檄二尺书。徐锴
《通释》曰:檄徵兵之书也。汉高祖以羽檄徵天下兵,有急则插以羽。
《尔雅》:木无枝为檄。注:檄擢直上也。
《文心雕龙》有张仪
《檄楚》书,隗嚣檄亡新文。
《文选》有司马相如喻蜀檄文,则檄非自琳始也,明矣。
《徐炬·事物原始》《檄》
周穆王令祭公谋父作威让之辞,以责狄人。此名檄之始。
《说文》云:檄以木简为书,长尺二,会于楯上磨墨作檄文。司马相如以檄喻巴蜀,汉高帝羽檄徵天下兵,檄有急事,则插以鸡羽。
《关》
《唐会要》曰:唐制诸司相质问三曰关谓,关通其事也。盖始于唐。宋神宗行官制用唐事。
《牒》
《说文》云:札也。及移文讼词皆曰牒,汉光武封禅用名牒。
《移》
《文心雕龙》曰:其事始于刘歆,移文于太常博士。孔稚圭有
《北山移文》,今之移牒移付始此。
《吴讷·文章辩体》《檄》
按
《释文》:檄,军书也。春秋时祭公谋父称文告之辞,即檄之本。始至战国张仪为檄告楚相,其名始著。刘协云:凡檄之大体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故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以义隐。大抵唐以前不用四六,故辞直义显。昔人谓檄以散文为得体,信乎。
《徐师曾·文体明辩》《檄移》
按
《释文》云:檄,军书也。
《说文》云: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以号召,若有急则插鸡羽而遣之,故谓之羽檄,言如飞之疾也。古者用兵誓师而已,至周乃有文告之辞。而檄之名则始见于
《战国史》记载,张仪为檄以告楚相曰:始吾从若饮,我不盗而璧。若笞我,若守善汝国,我顾且盗而城是也。后人仿之,代有著作,而其词有散文、有俪语,俪语始于唐人,盖唐人之文皆然,不专为檄也。若论其大体,则刘协所称:植义飏辞务在刚健,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人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县盘铭于已然。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此其要也。可谓尽之矣。今取数首以为法式,其他报答谕告亦并称檄,故取以附焉。又州邦徵吏亦称为檄,盖取明举之义,而其词不存。
按公移者,诸司相移之词也。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之。唐世凡下达上其制有六,其二曰状,百官于其长亦为之。其五曰辞,庶人言为辞。其六曰牒,有品已上公文皆称牒。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一曰关,谓关通其事也。二曰刺,谓刺举之也。三曰移,谓移其事于他司也。宋制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者移六部用劄,六部移宰执带三省枢密院事,出使者及从官任使副移六部,用申状,六部相移用公牒。今皆不能悉存,姑取其著者列之。今制上逮下者曰照会,曰劄付,曰案验,曰帖,曰故牒。下达上者曰咨呈,曰案呈,曰呈,曰牒呈,曰申。诸司相移者曰咨,曰牒,曰关。上下通用者曰揭帖,大略因前代之制而损益之耳。
按
《字书》云符,信也。古无此体,晋以后始有之。唐世凡上逮下其制有六。其六曰符,尚书省下于州,州下于县,县下于乡,皆用之。盖亦沿晋制也。然唐文不少概见,姑采晋及南朝诸篇列之,所以备一体云。
檄移部艺文一《谢敕赉烛盘赏答齐国移文启》陈徐陵
昔班彪草移,阮瑀裁书,驰誉当年,遂无加赏,非常大赉始自今恩。虽贾逵之颂,神雀窦攸之对,鼮鼠汉臣射覆之言,魏士投壶之赋,方其宠锡,独有光前,官烛斯燃,更惭良吏,宵光可学,乃会耆年。臣职居南史,身典东观,谨述私荣,传之方策。
《跋武连汤尉檄》魏了翁
嘉定六年夏五月甲子余过剑门,有得武连尉汤君丁卯檄,槁以相示者陈义开伟。读之慨然,因惟天下之生一治一乱,盖气数屈信之变,人事昏明之感,所不能免也。而使斯人犹有所凭依以自立者,则以天彝人纪,未尝一日间断耳。晋侯不安于自制之服冕,更始愧汗于盛陈之郎卫。刘仁恭惭于自有之旌节,彼盗贼小人怀奸怙乱,盖陷溺之深者,其心术犹能时时发。见本朝数巨寇其冯阻作昏,如益、如具、如邕、如睦、其挟虏以叛如昌、如豫、如曦,莫不有死难反正之臣,虽然是受任典职者耳,而奋自布衣无尺寸之柄,独以区区之笔舌扶植人心,如汤君者岂不益可尚哉。为我寄声谢之毋矜焉,而画也,毋挠焉,而折也,毋不见知焉,而愠也。士所当为盖不止此。汤君自重勉之。
《题先冢宰致政复留公牍》明·何乔新
景泰中先公以老疾求致仕,章五上,乃得旨云:朕欲留卿,匡辅治道,而卿累称老疾,辞归田里,特允所请。翰林院写敕书兵部应付脚力著去致仕。陛辞之日,上复眷留不许去。先公章上固辞温,诏不允。且断来章,吏部移咨,请先君视事。此当时公牍也。少傅王文端公、直侍郎俞公、山项公文曜之花押存焉。先兄本茂侄会同从孙丰宝藏已三世矣。丰之弟亹惧其久而漫灭,装潢以示子孙。乔新稽首伏读,感先皇之宠光悼先猷之日远,不自知涕泗之潸然也。谨识于下方。
《再书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后》钱谦益
往余为江阴李贯之考钱塘大慈山甘露院二牒,距今七年矣。治平二年四月之牒韩魏公为宰相书,衔而不姓。曾鲁公为次相,欧阳文忠、赵康靖为执政,则署姓而不名。余未及深考,第据
《魏公安阳集》二年乙巳夏仁庙终祥累申前请,遂妄谓魏公之不署姓,或以杜门乞休不赴都堂之故,而非敢以为允也。今年偶读王明清
《挥麈录》云:明清尝得治平元年英宗批可进状一纸于梁才甫家,宰执书臣而不姓,且花押而不书名,以岁月考之,则韩魏公、曾鲁公、欧阳文忠、赵康靖作相、参时也。但不晓不名之义。后阅沈存中
《笔谈》云:本朝要事对禀,常事拟进,画可然后施行,谓之熟状;事速不及待报,则先行下,具制草奏知,谓之进草。熟状白纸书,宰相押字。他执政具姓名进草,即黄纸书宰相执政,皆于状背押字。始悟其理,不知今又何如耳。明清所得进状与甘露院牒皆在治平元二间四公作相参之日,甘露之牒盖中书门下奉敕赐额,令本州翻录降付逐寺院者也。读明清之录,考其所谓熟状,进草者,是牒盖亦熟状之遗,而宰执皆不名,则宋朝故事如此也。及考叶梦得
《石林燕语》则云:唐诰敕宰相书名者,皆不书姓,惟单名则书姓,盖以为宰相人所共知,不待书姓而见国朝。虽单名亦不书姓,他执政则书,所以异宰相之礼也。梦得所记宰相不署姓之故,视存中为详,如魏公正所谓单名不书姓者也。诰敕不书姓,则其见于文牒者,又可知也。余初不知宰相不署姓为宋之故事,而以臆考之
《微挥麈录》诸书则余之误,谁与是正然。是时曾鲁公实为次相、而与二执政同署姓,则知宰相之不署姓不独异于执政,抑亦异于次相也。以是牒推之,又有以补梦得之所未备也。存中又记中书劄子,宰相押字在上,次相及参政以次向下,枢密院劄子枢长押字在下,副贰以次向上,以此为别,是牒之书衔系于年月,之后先左右参次,次相又次,宰相盖以后为尊,而不别行,是知文牒之行于下者,其制又与劄子异也。治平去今五百六十馀年,故纸敝牍,使人摩挲不忍置文,献之不可以无徵,岂不信哉。余学问蹐驳,不审于阙疑,慎言之训,是以有向者之误。今既以知之,不敢涂窜以自盖也,庸敢备书以诒贯之,俾附于是牒之后。虽然自时厥后有所弋获,尚当次第书之,贯之老而好学,故知不以我为赘也。天启六年四月。
檄移部艺文二
《檄》唐·李峤
羽檄本宣明,由来木声。联翩至汉国,迢递入燕营。毛义持书去,张仪韫璧行。曹风虽觉愈,陈草始知名。
《恩敕重推使牒追赴苏州次前溪馆作》刘长卿
渐入云峰里,愁看驿路闲。乱鸦投落日,疲马向空山。且喜怜非罪,何心恋末班。天南一万里,谁料得生还。
《康郎山奉旨》明·夏煜
三军战罢日重轮,好雨东来为洗尘。绝壁秋声清漱玉,白沙月色烂堆银。气成龙虎知王者,兆应熊罴得老臣。半夜内官催草檄,烛花影里绣衣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