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北阙(北闕) 拼音:běi què
(1).古代宫殿北面的门楼。是臣子等候朝见或上书奏事之处。《汉书·高帝纪下》:“ 萧何 治 未央宫 ,立东闕、北闕、前殿、武库、太仓。” 颜师古 注:“ 未央宫 虽南嚮,而上书、奏事、謁见之徒皆诣北闕。”(2).用为宫禁或朝廷的别称。 汉 李陵 《答苏武书》:“男儿生以不成名,死则葬蛮夷中,谁復能屈身稽顙,还向北闕,使刀笔之吏弄其文墨耶?” 唐 李白 《忆旧游寄淮郡元参军》诗:“北闕青云不可期, 东山 白首还归去。” 宋 陆游 《西郊》诗:“七十辞北闕,五亩寄西郊。” 康有为 《星海自京还》诗:“伏陈北闕有封事,醉卧西风賸酒楼。”
《漢語大詞典》:封事 拼音:fēng shì
(1).密封的奏章。古时臣下上书奏事,防有泄漏,用皂囊封缄,故称。《汉书·宣帝纪》:“上始亲政事,又思报大将军功德,乃復使 乐平侯 山 领尚书事,而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后汉书·明帝纪》:“於是在位者皆上封事,各言得失。” 李贤 注:“ 宣帝 始令羣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封有正有副,领尚书者先发副封,所言不善,屏而不奏。后 魏相 奏去副封,以防拥蔽。”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奏启》:“自 汉 置八仪,密奏阴阳,皂囊封板,故曰封事。” 五代 王定保 《唐摭言·四凶》:“ 磻叟 莅事未终考秩,抛官诣闕上封事,通义 刘公 引为羽翼,非时召对数刻, 磻叟 所陈,凡数十节,备究时病。” 清 朱彝尊 《兴化李先生清寿》诗:“曾闻过江上封事,神人观听交欢忻。”(2).封禅。《史记·封禅书》:“诸儒生既絀,不得与用于封事之礼,闻 始皇 遇风雨,则讥之。”
《漢語大詞典》:伏阙(伏闕) 拼音:fú què
拜伏于宫阙下。多指直接向皇帝上书奏事。 唐 独孤及 《为李给事让起复尚书右丞兼御史大夫等第三表》:“臣再以微诚,伏闕请命。” 宋 陆游 《跋临汝志》:“﹝ 欧阳澈 ﹞ 建炎 初伏闕上书,论大臣误国。” 康有为 《东事战败联十八省举人三千人上书》诗:“ 辽 、 臺 膴膴割山河,抗章伏闕公车多。”《漢語大詞典》:书奏(書奏) 拼音:shū zòu
指书简、奏章等。《史记·儒林列传》:“ 宽 为人温良,有廉智,自持,而善著书、书奏,敏於文,口不能发明也。” 北齐 颜之推 《颜氏家训·文章》:“书奏箴铭,生於《春秋》者也。” 王利器 集解:“《文心雕龙·书记》篇:‘书者,舒也,舒布其言,陈之简牘,取象於《夬》,贵在明决而已。’又《奏启》篇:‘奏者,进也,言敷於下,情进於上也。’” 唐 元稹 《刘君墓志铭》:“凡 乌 之战阵、谋取、案牘、书奏之事,皆咨之。” 宋 曾巩 《〈类要〉序》:“其在朝廷五十餘年,常以文学谋议为任,所为赋颂、铭碑、制詔、册命、书奏、议论之文传天下。”《漢語大詞典》:交章 拼音:jiāo zhāng
谓官员交互向皇帝上书奏事。 唐 韩愈 《唐故秘书少监赠绛州刺史独孤府君墓志铭》:“君与起居舍人 李约 交章指摘,事以不行。” 明 沈德符 《野获编·司道·宪臣笞属吏》:“众咸不直 鸣凤 ,两京科道交章劾之。” 清 陈睿思 《阅三朝要典》诗:“顾命之臣愤不平,羣贤交章以死諍。”《漢語大詞典》:献纳使(獻納使) 拼音:xiàn nà shǐ
唐 时匦院主持人,专管臣民书奏之官。原称匦使。 宋 王谠 《唐语林·补遗一》:“ 武后 时,投匭者或不陈事,而谩以嘲戏之言。乃置使閲其书奏…… 明皇 以‘匭’字声似鬼,改‘匭使’为‘献纳使’。 乾元 初,復其旧名。” 唐 杜甫 有《赠献纳使起居田舍人澄》诗。参见“ 匭院 ”。《漢語大詞典》:匦院(匭院) 拼音:guǐ yuàn
官署名。匦使院的省称。 唐 武后 垂拱 元年置,属中书省,以谏议大夫及补阙、拾遗一人为知匦使。设方函,四面分别涂青丹白黑四色,每日暮进晨出,列于署外。凡臣民有怀才自荐、匡政补过、申冤辩诬、进献赋颂者,均可以状分类投匦。至 宋太宗 雍熙 元年,改匦院为登闻鼓院及登闻检院。参阅《唐六典》卷九、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匦使》。《漢語大詞典》:献纳函(獻納函) 拼音:xiàn nà hán
接受臣民所投书奏、呈文等的匣子。《资治通鉴·后汉高祖乾祐元年》:“ 蜀 主以 张业 、 王处回 执政,事多壅蔽,己未,始置匭函,后改为献纳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