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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典故按出处分类按人物分类
《國語辭典》:地分  拼音:dì fèn
1.分封的土地。即领地。《汉书。卷一。高帝纪下》:「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儗,亡上下之分。」《北史。卷九六。宕昌传》:「姓别自为部落,酋师皆有地分,不相统摄,宕昌即其一也。」
2.区域、地段。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三。天晓诸人入市》:「每日交五更,诸寺院行者打铁牌子或木鱼循门报晓,亦各分地分,日间求化。」元。马致远《陈抟高卧》第一折:「这几日于山顶上观见中原地分,旺气非常,当有真命活世。」
3.地步、情况。元。无名氏《冻苏秦》第四折:「呀!我直挨到这地分,在野店荒村,被疾病缠身,举目也那无亲。」
《漢語大詞典》:境土
疆域;领地。后汉书·东夷传·濊:“后以境土广远,復分领东七县,置 乐浪 东部都尉。” 晋 陆机 《五等诸侯论》:“ 汉 矫 秦 枉,大启侯王。境土踰溢,不遵旧典。”旧唐书·吐蕃传下:“ 蕃 汉 两邦,各守见管本界,彼此不得征,不得讨,不得相为寇讎,不得侵谋境土。”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书》:“於是内修政事,外讨不庭,而復有 文 武 之境土。”
分類:疆域领地
《國語辭典》:散地  拼音:sǎn dì
1.閒散的地位。唐。岑参虢中酬陕西甄判官见赠〉诗:「微才弃散地,拙宦惭清时。」《资治通鉴。卷二四二。唐纪五十八。穆宗长庆二年》:「谏官争上言:『时未偃兵,度有将相全才,不宜置之散地。』」
2.士卒易于逃散的地方。《史记。卷九一。黥布传》:「布善用兵,民素畏之。且兵法,诸侯战其地为散地。今别为三,彼败吾一军,馀皆走,安能相救!」
分類:闲散官职
《國語辭典》:寓公  拼音:yù gōng
1.亡国后寄居他国的诸侯贵族。《礼记。郊特牲》:「诸侯不臣寓公,故古者寓公不继世。」
2.寄寓国外的有钱人。如:「他把家产变卖后,移民国外去当寓公。」
《國語辭典》:国土(國土)  拼音:guó tǔ
国家的领土。《西游记》第三七回:「现今占了我的江山,暗侵了我的国土。」
《国语辞典》:受封  拼音:shòu fēng
原指周代诸侯接受天子分封爵禄领地。后世引申为接受皇帝的赏赐。如:「汉代张骞因出使西域有功,而受封为博望侯。」宋。欧阳修〈泷冈阡表〉:「而赐爵受封,显荣褒大。」
《國語辭典》:封域  拼音:fēng yù
疆域、国土。《文选。左思。蜀都赋》:「其封域之内,则有原隰坟衍,通望弥博。」《五代史平话。周史。卷下》:「今国主已输诚款,归附本朝,南北一家,各守封域,以抚治人民。」也作「邦域」。
《漢語大詞典》:封邑
(1).古时帝王赐给诸侯、功臣以领地或食邑。史记·晋世家:“赏从亡者及功臣,大者封邑,小者尊爵。”
(2).指领地、食邑。 北魏 郦道元 水经注·河水四:“右逕 刘仲 城北,是 汉祖 兄 刘仲 之封邑也。”
《漢語大詞典》:封内
(1).天子或诸侯的领地之内。荀子·正论:“封内甸服。” 杨倞 注:“王畿之内也。”大戴礼记·少闲:“诸侯修礼于封内以事天子。”
(2).泛指国内或辖境之内。 晋 王羲之 《与会稽王笺》:“此封内所痛心嘆悼,而莫敢吐诚。” 明 高启 《送蔡参军序》:“举封内之事而属之参军。”
《國語辭典》:霸主  拼音:bà zhǔ
1.春秋时代势力最大,取得统治地位的诸侯。《管子。枢言》:「王主积于民,霸主积于将战士。」《淮南子。人间》:「臣闻王主富民,霸主富武。」
2.在某一方面称霸的人或集团。如:「他是文坛上新近崛起的霸主。」
《國語辭典》:封地  拼音:fēng dì
封建时代,天子分封给诸侯,诸侯再向下面分封的土地。
《漢語大詞典》:专地(專地)
(1).谓擅自处置领地。《公羊传·桓公元年》:“有天子存,则诸侯不得专地也。” 何休 注:“地皆不得专。”汉书·匡衡传:“春秋之义,诸侯不得专地,所以壹统尊法制也。” 汉 荀悦 申鉴·时事:“大夫不专地。人买卖由己,是专地也。”
(2).引申为割据。新唐书·柳冕传:“自 安 史 乱常,始有专地;四方多故,始有不朝。” 宋 叶适 《兵总论二》:“自 唐 至德 以后,节度专地以抗上令,喜怒叛服在於晷刻,而藩镇之祸,当时以为大论矣。”
《漢語大詞典》:封外
天子或诸侯的领地之外。亦指国境之外。《荀子·正论》:“封外侯服。” 杨倞 注:“畿外也。”韩非子·亡徵:“境内之杰不事,而求封外之士。”太平广记卷四○二引 唐 戴孚 《广异记·径寸珠》:“ 胡 载石出封外,剖得径寸珠一枚。”
《漢語大詞典》:建家
《书·盘庚中》:“永建乃家。” 孔 传:“卿大夫称家。”古代卿大夫受封,其邑即为世袭领地,后因以“建家”指建立国家。文选·张衡〈东京赋〉:“ 高 既受命建家,造我区 夏 矣。” 薛综 注:“言 高祖 受上天之命,建立国家,制造区 夏 。” 南朝 齐 王融 《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我大 齐 之握机创歷,诞命建家,接礼贰宫,考庸太室。”
《漢語大詞典》:赐国(賜國)
谓赐给侯伯之国所应有的领地。《周礼·春官·大宗伯》:“七命赐国。” 郑玄 注:“王之卿六命,出封加一等者, 郑司农 云:‘出就侯伯之国。’” 孙诒让 正义:“ 郑司农 云‘出就侯伯之国’者,据《典命》云‘侯伯七命’。以侯伯始为成国,对上‘五命赐则’为出就子男未成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