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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典(续上)
持钧
和钧
钧天梦
秉钧轴
钧谕
钧礼
六钧弓
钧鼎
衡钧
钧容
钧金
钧天曲
一钧
枢钧
执钧
《漢語大詞典》:持钧(持鈞)
执政。 唐 李白 《书怀赠南陵常赞府》诗:“赖得契宰衡,持钧慰风俗。” 元 马致远 《汉宫秋》第二折:“调和鼎鼐理阴阳,秉轴持钧政事堂。”
分類:执政
《漢語大詞典》:和钧(和鈞)
谓使计量标准准确划一。《书·五子之歌》:“关石和钧,王府则有。” 孔 传:“金铁曰石,供民器用,通之使和平,则官民足。” 蔡沉 集传:“关,通;和,平也。百二十斤为石,三十斤为钧……关通,以见彼此通同,无折閲之意;和平,以见人情两平,无乖争之意。” 唐 柳宗元 《王君先太夫人河间刘氏志文》:“重轻开塞,有和钧肃给之效。” 宋 曾巩 《贺熙宁十年南郊礼毕大赦表》:“关通和钧之利,阜於市廛。”
《國語辭典》:钧天梦(鈞天夢)  拼音:jūn tiān mèng
战国赵简子一日睡醒时,叙说梦游钧天,闻广乐九奏之事。见《史记。卷四三。赵世家》。后指好梦或泛指梦幻。宋。辛弃疾满庭芳。柳外寻春〉词:「只今江海上,钧天梦觉,清泪如丝。」
分類:钧天广乐
《漢語大詞典》:秉钧轴(秉鈞軸)
谓执掌政权。 宋 周密 齐东野语·景定彗星:“今日之秉钧轴者,前日之功固伟矣。” 宋 方勺 泊宅编卷一:“至 闻喜 裴氏 , 赵郡 李氏 ,一家皆十七人秉钧轴,何其盛也。”参见“ 秉轴 ”、“ 秉钧 ”。
分類:执掌政权
《國語辭典》:钧谕(鈞諭)  拼音:jūn yù
书信、公文中对尊长所言的敬称。如:「遵奉钧谕」。
《漢語大詞典》:钧礼(鈞禮)
谓待以平等之礼。汉书·于定国传:“为人谦恭,尤重经术士,虽卑贱徒步往过, 定国 皆与钧礼。” 颜师古 注:“钧礼犹亢礼。”新唐书·岑文本传:“生平故人,虽羇贱必钧礼。”明史·郭朴传:“ 阶 早贵,权重, 春芳 、 訥 事之谨,至不敢讲钧礼。”
分類:平等等之
《漢語大詞典》:六钧弓(六鈞弓)
谓强弓。 唐 罗隐 《登夏州城楼》诗:“好脱儒冠从校尉,一枝长戟六钧弓。” 金 董解元 《西厢记诸宫调》卷三:“是 杜如晦 重孙,英烈超祖宗,开六钧弓,閲八阵法。”参见“ 六钧 ”。
分類:强弓
《漢語大詞典》:六钧(六鈞)
左传·定公八年:“士皆坐列,曰:‘ 颜高 之弓六钧。’皆取而传观之。” 杜预 注:“ 颜高 、 鲁 人。三十斤为钧,六钧百八十斤。古称重,故以为异强。”谓张满弓用力六钧,后因以指强弓。 汉 应玚 《驰射赋》:“顾摧 月支 ,须紆六钧,口弯七规。” 唐 张说 《将赴朔方军应制》诗:“幼志传三略,衰材谢六钧。” 宋 苏轼 《次韵王定国得颍倅》之一:“贾牛但自捐三尺,射鼠何劳挽六钧。”
分類:张满满弓
《韵府拾遗 迥韵》:钧鼎(钧鼎)
张矩词算支撑厦屋正资梁栋调和钧鼎须用盐梅
《漢語大詞典》:衡钧(衡鈞)
喻相位。 唐 韩愈 《祭马仆射文》:“度彼四方,孰乐可据?顾瞻衡钧,将举以付。” 宋 王明清 《挥麈录》卷三:“ 韩王 以 开宝 六年八月免相,至 太平兴国 六年九月,始再秉衡钧。”
分類:相位
《漢語大詞典》:钧容(鈞容)
见“ 钧容直 ”。
《國語辭典》:钧容直(鈞容直)  拼音:jūn róng zhí
宋时宫廷仪仗中的军乐队,当时亦用以泛指乐队。宋。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教坊钧容直,每遇旬休按乐,亦许人观看。」
《漢語大詞典》:钧金(鈞金)
三十斤铜。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 郑玄 注:“三十斤曰钧。” 孙诒让 正义:“此金与后《职金》之金罚并谓铜。”参见“ 钧金束矢 ”。
《漢語大詞典》:钧金束矢(鈞金束矢)
铜三十斤,箭一束。古代狱讼双方致官之物。金者取其坚,矢者取其直。及断,胜者官司还其金、矢、败者则没入。语本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造禁民讼,入束矢於朝,然后听之。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 孙诒让 正义:“故易·噬嗑为狱讼之象,其九四爻辞云‘得金矢’,又六五云‘得黄金’,即谓讼得直而归其钧金束矢也。” 清 何琇 樵香小记·钧金束矢:“钧金束矢之制,儒者所疑,此以后世律 三代 也。”
《漢語大詞典》:钧天曲(鈞天曲)
指钧天广乐。 唐 鲍溶 《湘妃列女操》诗:“云和经奏钧天曲,乍听寳琴遥嗣续。”亦省作“ 钧曲 ”。海录碎事·帝王引 王禹玉 《御宴》诗:“夜又更传仙鹤语,为延钧曲与民娱。”
分類:钧天广乐
《骈字类编》:一钧(一钧)
新论万硕之鼎不可满以盂水一钧之钟不可容于泉流
《漢語大詞典》:枢钧(樞鈞)
喻国政。 宋 欧阳修 《忠武军节度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武恭王公神道碑铭》:“帝曰:休哉!汝予旧臣,亟其强起,秉我枢钧。”
分類:国政
《漢語大詞典》:执钧(執鈞)
犹掌权。亦指掌权的人。晋书·愍帝纪:“选者为人择官,官者为人择利,而执钧当轴之士,身兼官以十数。”北史·刘昉柳裘等传论:“ 隋文 肇基王业, 刘昉 实啟其谋,于时当轴执钧,物无异论。”《周书·静帝纪》:“今四海寧一,八表无尘,元辅执钧,垂风扬化。”
分類:掌权指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