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和钧(和鈞)
谓使计量标准准确划一。《书·五子之歌》:“关石和钧,王府则有。” 孔 传:“金铁曰石,供民器用,通之使和平,则官民足。” 蔡沉 集传:“关,通;和,平也。百二十斤为石,三十斤为钧……关通,以见彼此通同,无折閲之意;和平,以见人情两平,无乖争之意。” 唐 柳宗元 《王君先太夫人河间刘氏志文》:“重轻开塞,有和钧肃给之效。” 宋 曾巩 《贺熙宁十年南郊礼毕大赦表》:“关通和钧之利,阜於市廛。”
《漢語大詞典》:六钧弓(六鈞弓)
分類:强弓
《韵府拾遗 迥韵》:钧鼎(钧鼎)
张矩词算支撑厦屋正资梁栋调和钧鼎须用盐梅
《漢語大詞典》:钧容(鈞容)
见“ 钧容直 ”。
《漢語大詞典》:钧金(鈞金)
三十斤铜。《周礼·秋官·大司寇》:“以两剂禁民狱,入钧金,三日乃致于朝,然后听之。” 郑玄 注:“三十斤曰钧。” 孙诒让 正义:“此金与后《职金》之金罚并谓铜。”参见“ 钧金束矢 ”。
《骈字类编》:一钧(一钧)
新论万硕之鼎不可满以盂水一钧之钟不可容于泉流
《漢語大詞典》:执钧(執鈞)
犹掌权。亦指掌权的人。《晋书·愍帝纪》:“选者为人择官,官者为人择利,而执钧当轴之士,身兼官以十数。”《北史·刘昉柳裘等传论》:“ 隋文 肇基王业, 刘昉 实啟其谋,于时当轴执钧,物无异论。”《周书·静帝纪》:“今四海寧一,八表无尘,元辅执钧,垂风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