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枉酷
(1).指枉杀。《晋书·武陔传》:“ 茂 清正方直,闻於朝野,一旦枉酷,天下伤焉。”《宋书·桂阳王休范传》:“先帝崩殂,若无天地,理痛常情,便应赴泣。但兄弟枉酷,已陷谗细,孤子已下,復触姦机。”
(2).指枉加的酷刑。 晋 葛洪 《抱朴子·酒诫》:“加枉酷於臣僕,用剡锋乎六畜。”《宋书·竟陵王诞传》:“陛下信用谗言,遂令无名小人来相掩袭;不任枉酷,即加诛翦。”
(2).指枉加的酷刑。 晋 葛洪 《抱朴子·酒诫》:“加枉酷於臣僕,用剡锋乎六畜。”《宋书·竟陵王诞传》:“陛下信用谗言,遂令无名小人来相掩袭;不任枉酷,即加诛翦。”
《國語辭典》:请君入瓮(請君入甕) 拼音:qǐng jūn rù wèng
唐武后命酷吏来俊臣审问周兴,来俊臣遂因与周兴对食之际,假意向周兴请教刑求之道,周提出「请君入瓮,再以炭火烤之」的方法。后来俊臣遂以此法惩治周兴。见《新唐书。卷二○九。酷吏传。来俊臣传》。后喻以其人之法,还治其人之身。《聊斋志异。卷十。席方平》:「即烧东壁之床,请君入瓮。」也作「请公入瓮」、「请兄入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