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褒赐(襃賜)
亦作“褒赐”。 褒扬赏赐。《汉书·郊祀志下》:“此鼎殆 周 之所以襃赐大臣,大臣子孙刻铭其先功,臧之於宫庙也。”《新唐书·文艺传中·阎朝隐》:“后( 武后 )有疾,令往祷 少室山 。乃沐浴,伏身俎盘为牺,请代后疾。还奏,会后亦愈,大见褒赐。”《宋史·谢麟传》:“詔使经制 宜州獠 ,降其种落四千八百人,纳 思广洞 民千四百室,得鎧甲二万,褒赐甚渥。”
《漢語大詞典》:嘉赐(嘉賜)
亦作“ 嘉锡 ”。 谓朝廷的赏赐。 三国 魏 曹丕 《赐故太尉杨彪几杖诏》:“昔 孔光 卓茂 ,皆以淑德高年,受兹嘉赐。”《三国志·魏志·华歆传》“公卿尝并赐没入生口,唯 歆 出而嫁之。帝叹息” 裴松之 注引 晋 孙盛 曰:“ 歆 居股肱之任,同元首之重,则当公言皇朝,以彰天泽,而默受嘉赐,独为君子,既犯作福之嫌,又违必去之义,可谓匹夫之仁,蹈道则未也。”《梁书·武帝纪上》:“圣朝永言旧式,隆此眷命。侯伯盛典,方轨前烈。嘉锡隆被,礼数昭崇。”
《骈字类编》:赐旌(赐旌)
唐书车服志大将出赐旌以颛赏节以颛杀
《骈字类编》:三赐(三赐)
礼记曲礼夫为人子者三赐不及车马注三赐三命也 晋书河间王颙传天子反正进位侍中太尉加三赐之礼
《骈字类编》:赐被(赐被)
《漢語大詞典》:赐则(賜則)
指给未成诸侯国的子、男赐以土地。《周礼·春官·大宗伯》:“五命赐则。” 郑玄 注:“则,地未成国之名。王之下大夫,四命出封加一等,五命赐之以方百里、二百里之地者。方三百里以上为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