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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大詞典》:赐号(賜號)
赐给名号、封号。史记·赵世家:“ 赵 使 赵奢 将,击 秦 ,大破 秦 军 閼於 下,赐号为 马服君 。” 宋 苏轼 《赠李道士》诗序:“生子曰 得柔 ,小名 蜀生 ,幼而善画,既长,读《老》《庄》,喜之,遂为道士,赐号 妙应 。”清史稿·鲍超传:“从战 双港 ,克 铅山 ,赐号 协勇巴图鲁 。”
分類:赐给封号
《漢語大詞典》:赐勋(賜勳)
天子赐给臣下勋爵。旧唐书·玄宗纪上:“大赦天下。京文武官及朝集採访使三品已下加一爵,四品已下加一阶,外官赐勋一转。”宋史·真宗纪三:“大赦天下,宗室加恩,羣臣赐勋一转。”参见“ 勋官 ”。
《國語辭典》:勋官(勛官)  拼音:xūn guān
旧时授与有功者的虚衔,没有实际职务。起于南北朝,初名散官,至唐始称为「勋官」。历代沿袭,至清废除。
《漢語大詞典》:颁示(頒示)
(1).发布;通告。谓公布出来,使人知晓。 宋 袁褧 枫窗小牍卷下:“宜付史舘,颁示天下,賫卷中使则 焦楚鍠 也。” 清 夏燮 中西纪事·猾夏之渐:“续增若干款,颁示各省督抚将军遵照办理。”清史稿·后妃传·文宗孝钦显皇后:“两太后以 文宗 赐 同道堂 小璽铃识,仍以上旨颁示。”
(2).谓赐给观看。 宋 范仲淹 《与韩魏公鈐书》:“又颁示北岳碑,真雄文健笔,高古相称。” 宋 曾巩 《史馆申请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闻,及自来更有纪述,发明文字,藏在宫禁者,欲乞特赐颁示,以凭论次。”
《漢語大詞典》:乡士(鄉士)
(1).周礼官名。执掌本乡兼掌国中的狱讼。周礼·秋官·乡士:“乡士,掌国中,各掌其乡之民数而纠戒之。” 郑玄 注:“言掌国中,此主国中狱也。六乡之狱在国中。”
(2).犹乡绅。 唐 元稹 《月三十韵》:“司存委乡士,新拜出郊畿。” 宋 周煇 清波杂志卷中:“ 煇 在 上饶 ,於乡士 余公 座上,因论诗。”
(3).古代赐给耆老的爵号名。 明 顾起元 客座赘语·里士乡士:“ 洪武 十九年六月二十日,詔赐耆老粟帛…… 应天 凤阳 民八十以上,天下民九十以上赐爵乡士,与县官平礼,并免杂役,冠带服色别议颁行,正官岁一存问。” 清 大汕 海外纪事卷六:“日惧羣黎之未安,为田里树畜以养之,学校以教之,使率由於日用孝弟之中,秀良特出者,则有乡士遂士之荐,干旄爵秩之荣,遂以为君相之爱之如是其至也。”
《漢語大詞典》:敕榜
皇帝赐给寺院的门榜。 唐 白居易 《两朱阁》诗:“寺门敕牓金字书,尼院佛庭宽有餘。”
《漢語大詞典》:赐剑(賜劍)
(1).赐给宝剑。命自杀。 汉 王充 论衡·骨相:“大夫 种 不能去,称病不朝,赐剑而死。”《三国志·魏志·毛玠传》:“臣闻 萧生 縊死,困於 石显 ; 贾子 放外,谗在 絳灌 ; 白起 赐剑於 杜邮 ; 晁错 致诛於东市。” 晋 潘岳 《西征赋》:“未十里於迁路,寻赐剑以刎首。”
(2).赐给宝剑。代表皇帝施行专断之权。 唐 权德舆 《西岳庙祝谒》诗:“解龟罢金鼎,赐剑犹龙泉。”辽史·圣宗纪二:“復遣 东京 留守 邪律抹只 以军继进,赐剑专杀。” 清 邵长蘅 《侯方域传》:“愿破文法,以赐剑首诛一甲科令守。”
《漢語大詞典》:灵帝(靈帝)
南朝 齐 东昏侯 赐给 蒋侯 神的封号。南史·齐纪下·东昏侯:“又偏信 蒋侯 神,迎来入宫,昼夜祈祷……遂加位相国,末又号为‘灵帝’。” 明 夏完淳 《大哀赋》:“拜 蒋侯 为‘灵帝’,弋白雁为国宾。”
《漢語大詞典》:德寿宫(德壽宫)
宋 宫名。原为 绍兴 十五年 宋高宗 钦赐给 秦桧 的大宅,并有 高宗 亲笔题额“一德格天之阁”,后改名为“德寿宫”。 绍兴 三十一年 高宗 退位后常居于此。故址在今 浙江 杭州 望仙桥 东。 宋 张仲文 《白獭髓》:“ 秦檜 师垣 故第,即今之 德寿宫 ,西有 望仙桥 ,东有 升仙桥 。”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帝王都会:“ 高宗 在 德寿宫 ,每进膳,必置匙筯两副,食前多品,择取欲食者,以别筯取置一器中,食之必尽,饭则以别匙减而后食。 吴后 尝问其故,对曰:‘不欲以残食与宫人食也。’”亦省称“ 德寿 ”。 明 田汝成 西湖游览志馀·帝王都会:“ 高宗 既居 德寿 ,时到 灵隐 冷泉亭 閒坐。” 清 张日熙 《南宋西湖小乐府·精忠柏》:“ 德寿 盘松委秋草,千载墓门日杲杲。”
《漢語大詞典》:命圭
亦作“ 命珪 ”。 天子赐给王公大臣的玉圭。周礼·考工记·玉人:“命圭九寸,谓之桓圭,公守之;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 唐 韩愈 《桃林夜贺晋公》诗:“手把命珪兼相印,一时重叠赏元功。” 元 刘埙 隐居通议·范去非诸作:“ 贾师宪 自 江 上入相, 去非 作贺啟,有曰:‘命珪相印,瞻骑火之西来;羽扇纶巾,赋 大江 之东去。’”
《漢語大詞典》:给扶(給扶)
给予扶侍之人。古时君主赐给大臣的一种礼遇。南齐书·始安贞王遥光传:“帝崩,遗詔加 遥光 侍中、中书令,给扶。”陈书·袁宪传:“ 宪 於是表请解职, 后主 不许,给扶二人。” 清 袁枚 随园随笔·给扶侠侍之分:“常见 岑文本 画古帝王像,一帝之侧,必有二人拥侍而立者,亦復冕而貂蝉,但止三旒,非若天子之九旒,不解其制。 朱万同 曰:‘此 魏 、 晋 、 六朝 所谓给扶是也, 宋 犹行之,故《陈康伯传》许肩舆至殿门,仍给扶。’”
《漢語大詞典》:赐玦(賜玦)
(1).赐给玉玦。谓斥逐大臣。语本荀子·大略:“絶人以玦,反絶以环。” 杨倞 注:“古者臣有罪待放於境,三年不敢去,与之环则还,与之玦则絶,皆所以见意也。” 明 陈汝元 《金莲记·赐环》:“平生壮气凌霄汉,雄心未肯销灭,喜忠义再陪弭笔,姦佞终教赐玦。” 明 杨珽《龙膏记·访旧》:“向年 元载 赐玦之时,其女 湘英 ,没入我家。”
(2).赐给玉玦。表示优宠。三国志·魏志·锺繇传“ 文帝 在东宫,赐 繇 五熟釜,为之铭曰” 裴松之 注引 三国 魏 鱼豢 《魏略》:“ 繇 报书曰:‘昔忝近任,并得赐玦。尚方耆老,颇识旧物。’”
《漢語大詞典》:命爵
赐给爵位;赐给官职。 南朝 梁 沈约 《常僧景等封侯诏》:“宜命爵啟土,以奬厥劳。”明史·陈遇传:“命爵輒辞,终成其高。”
《國語辭典》:包子  拼音:bāo zi
1.用面皮包馅,蒸熟可吃的食品。如:「肉包子」、「菜包子」。宋。罗大经《鹤林玉露补遗》:「有士大夫于京师买一妾,自言是蔡太师府包子厨中人,一日,令其作包子,辞以不能。」元。周密《武林旧事。卷六。蒸作从食》:「蒸作从食:『大包子』、『诸色包子』。」
2.旧时银钱等的封包。宋。蔡绦《铁围山丛谈》卷四:「祖宗故事诞育皇子公主,每侈其庆,则有浴儿包子,并赉巨臣戚里。包子者,皆金银大小钱、金粟涂金果、犀玉钱、犀玉、方胜之属。」
《漢語大詞典》:纳陛(納陛)
古代帝王赐给有殊勋的诸侯或大臣的“九锡”之一。凿殿基为登升的陛级,纳之于檐下,不使尊者露而升,故名。《韩诗外传》卷八:“诸侯之有德,天子锡之,一锡车马……五锡纳陛。”汉书·王莽传上:“朱户、纳陛。” 颜师古 注引 孟康 曰:“纳,内也,谓凿殿基际为陛,不使露也。”一说,纳陛为致于殿两阶之间,便于上殿。见《文选·潘勗〈册魏公九锡文〉》“是用锡君纳陛以登” 李周翰 注。后代亦以为对大臣的优遇。宋史·吕端传:“又以 端 躯体洪大,宫庭阶戺稍峻,特令梓人为纳陛。”此为木制者。
《漢語大詞典》:陈锡(陳錫)
布施,施予赐给。《诗·大雅·文王》:“亹亹 文王 ,令闻不已。陈锡哉 周 ,侯 文王 孙子。 文王 孙子,本支百世。” 孔颖达 疏:“ 文王 能布陈大利以赐子孙。” 朱熹 集传:“陈,犹敷也。”汉书·韦玄成传:“子孙本支,陈锡亡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