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語大詞典》:擅兴(擅興)
(1).无诏旨擅自发兵。《史记·太史公自序》:“天下已平,亲属既寡; 悼惠 先壮,实镇东土。 哀王 擅兴,发怒诸 吕 , 駟钧 暴戾,京师弗许。”《资治通鉴·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擅兴者不罪,则疆埸有生事者矣;丧师者获存,则行陈无效死者矣。” 胡三省 注:“无詔旨而擅发兵,谓之擅兴。”
(2).见“ 擅兴发 ”。
(2).见“ 擅兴发 ”。
《漢語大詞典》:擅兴发(擅興發)
不按朝廷法令擅自征收赋税。《三国志·魏志·武帝纪》“重豪彊兼并之法,百姓喜悦” 裴松之 注引 晋 王沉 《魏书》:“其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而已,他不得擅兴发。”亦省作“ 擅兴 ”。 宋 曾巩 《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常谨復除之科,急擅兴之禁。”
《漢語大詞典》:龙纶(龍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