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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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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词汇
(续上)
系争物
事实审
起诉权
起诉人
诉讼法
附带民事诉讼
共同诉讼
个人伤害
渎控
法律顾问
犯证
驳回
便民房
缠讼
被告举证制度
《国语辞典》:
系争物(系争物)
拼音:
xì zhēng wù
诉讼案中,两造争执归属的物品。如:「此项系争物,是陈先生于八十一年六月所购买,理应归陈先生所有。」
分类:
诉讼
讼案
争执
归属
物品
《国语辞典》:
事实审(事实审)
拼音:
shì shí shěn
法院审判诉讼案件,注重證据的调查及事实的认定,因其所审理者兼括事实问题及法律问题,故称为「事实审」。
分类:
法院
审判
诉讼
讼案
案件
注重
调查
及事
事实
认定
《国语辞典》:
起诉权(起诉权)
拼音:
qǐ sù quán
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分类:
法院
提起
起诉
诉讼
权利
《国语辞典》:
起诉人(起诉人)
拼音:
qǐ sù rén
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在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指请求法院裁判的原告;在刑事诉讼指检察官或自诉人。
分类:
法院
提起
起诉
诉讼
人
民事诉讼
行政
请求
裁判
原告
《国语辞典》:
诉讼法(诉讼法)
拼音:
sù sòng fǎ
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一般分为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军事审判法及行政诉讼法。
分类:
规定
诉讼
程序
法律
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
《漢語大詞典》: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简称。在一个刑事案件中附带提起的关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民事赔偿问题的诉讼。只有在被害人的物质损失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的情况下,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分類:
刑事诉讼
诉讼
中附
附带
民事
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
提起
被告人
犯罪
罪行
赔偿
问题
《國語辭典》:
共同诉讼(共同訴訟)
拼音:
gòng tóng sù sòng
依据《诉讼法》之规定,二人以上得或应一同起诉或一同被诉者,例如分割共有物诉讼。
分類:
当事人
双方
诉讼
《漢語大詞典》:
个人伤害
影响某人的肉体和精神的自身伤害,与使个人财产受到损害者形成对照
在法律上引起个人诉讼的伤害
分類:
影响
法律
某人
肉体
个人
精神
诉讼
自身
伤害
损害
成对
对照
《漢語大詞典》:
渎控(瀆控)
反复控告,诉讼。 谢彬
《新疆游记·喀什政俗及布鲁特风俗》
:“六月三十日……一次清理讯结之后,无论何属人民,均不得违章渎控。”
分類:
反复
控告
诉讼
《漢語大詞典》:
法律顾问
被指定或聘请在法律问题上为特定诉讼委托人、政府官员或公共团体提供建议或充当代表的律师
对有关法人、社团(包括公司、企业)的法律所涉及的案件有专门研究的律师:法人、社团法律顾问
分類:
指定
关法
法人
聘请
社团
法律
问题
公司
企业
诉讼
委托
托人
政府
涉及
府官
官员
案件
公共
专门
团体
提供
律师
建议
充当
当代
《漢語大詞典》:
犯证(犯證)
亦作“ 犯証 ”。
(1).干证。指诉讼双方的有关证人。
《初刻拍案惊奇》
卷十四:“官府看见诉语希奇,弔取前日一干原被犯证里邻问他,他们众口如一説。”
(2).指犯人与干证。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词讼》
:“后刻某县正堂为某事仰本告某,持票着同约地即拘,后开犯証,赴县听审。”
分類:
犯人
诉讼
双方
证人
《國語辭典》:
驳回(駁回)
拼音:
bó huí
1.不答应、不承认。《红楼梦》第四二回:「我又不会这工细楼台,又不会画人物,又不好驳回,正为这个为难呢!」《文明小史》第四三回:「心上实在不懂,当面又不敢驳回。」
2.法院对不合诉讼程序及缺乏法定要件的案件,不予受理。
分類:
法律
掉转
反驳
法律用语
驳回
回绝
回转
指法
法院
诉讼
当事人
提出
要求
无理
《漢語大詞典》:
便民房
旧时为诉讼人提供暂时歇宿的房屋。 清 黄六鸿
《福惠全书·刑名·设便民房》
:“便民房者,乃为讼事之人而设也。乡人讼事入城,必投歇家;其歇家,非包揽官司之人,即希图赚打官司入钱之人。”
分類:
诉讼
提供
暂时
歇宿
房屋
《国语辞典》:
缠讼(缠讼)
拼音:
chán sòng
不断诉讼,不得结案。如:「这件案子已缠讼多年。」
分类:
不断
诉讼
结案
《漢語大詞典》:
被告举证制度
多在环境诉讼中采用的一种法律制度。原告(污染受害者)在损害赔偿诉讼中只须列举损害事实,若被告否认有污染行为和危害后果,则须提出关于此损害不应由其承担责任的全部证据。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和污染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分類:
环境
诉讼
采用
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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