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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辞典》:系争(系争)  拼音:xì zhēng
诉讼案件中,某物归属的争执。如争执的是土地,称为「系争土地」;争执的是房屋,称为「系争房屋」。
《国语辞典》:庭讯(庭讯)  拼音:tíng xùn
指诉讼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和法官在法庭上对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之讯问。如:「他若想洗脱罪嫌,务必在庭讯时,将当天的行踪交代清楚才行。」
《漢語大詞典》:折讼(折訟)
判决诉讼案件。北史·杨椿传:“﹝ 椿 ﹞后为中郎法曹,折讼公正, 孝文 嘉之。”
《漢語大詞典》:讼府(訟府)
(1).控告军府。 南朝 梁 刘勰 文心雕龙·程器:“ 傅玄 刚隘而詈臺, 孙楚 狠愎而讼府。”参阅晋书·孙楚传
(2).审理讼案的官府。 清 王夫之 读通鉴论·五代下十六:“夫国家之置守令,何为者也……岂徒以听民之讼,敛钧金束矢之入以为讼府,而启民於争乎?”
《国语辞典》:匿案  拼音:nì àn
官吏包庇讼案而不举发办理。
《国语辞典》:司法官  拼音:sī fǎ guān
负责审理民刑诉讼案件的职官。
《漢語大詞典》:簿讼(簿訟)
审理诉讼案件。 明 李东阳 《寄题谢宝庆逸老堂得乞字》:“晨兴必簿讼,夜坐犹佩韍。”
《國語辭典》:教案  拼音:jiào àn
1.特别指在满清末年时,外国教会欺压民众及民众反抗传教士所发生的各种案件。
2.教师根据教学所要达成的目标,将师生活动和教学资源事先加以计划,以便实施教学的具体方案。
3.学校教室中,供教师用的桌子。
《漢語大詞典》:静谳(静讞)
(1).审定疑案。 唐 王勃 《九成宫颂》:“黄沙静讞, 爽鳩 兴顿足之悲;丹石销寃,神獬輟推锋之计。”
(2).使诉讼案件消除。 唐 李峤 《大周降禅碑》:“疏械破杻,掩方载而胜残;解网取罘,闭圆扉而静讞,此之谓刑典。”
《漢語大詞典》:堂断(堂斷)
旧时官吏审理诉讼案件的判决书。 清 林则徐 《关防告示》:“至上控案件,除府州县批语堂断,应准钞黏外,其有钞録属详者,该民人何由得见?”
《漢語大詞典》:宿狱(宿獄)
积久未决的讼案。 清 曾国藩 《户部员外郎彭君墓表》:“五侯神者,不知所起,淫祀也。土民与 江西 客商争祀,搆讼数十年。君以黷祭宿狱终无已时,令舁神像至县庭,取笔判八字曰:‘尔像不灭,讼端不絶。’立飭吏卒捽而毁之。”
《漢語大詞典》:新讼(新訟)
刚投控的诉讼案件。隋书·循吏传·辛公义:“受领新讼,皆不立文案,遣当直佐僚一人,侧坐讯问。”
《国语辞典》:高等法院  拼音:gāo děng fǎ yuàn
审理由地方法院上诉案件,以及内乱、外患和妨害国交之刑事第一审诉讼案件等之司法机关。简称为「高院」。
《国语辞典》:一面儿官司(一面儿官司)  拼音:yī miàn ér guān si
指某一方的种种条件都不敌对方,毫无招架之力的诉讼案件。如:「这种一面儿官司,打赢了也应哀矜勿喜。」
《国语辞典》:乡镇市调解委员会(乡镇市调解委员会)  拼音:xiāng zhèn shì tiáo jiě wěi yuán huì
政府为避免诉讼案件的频繁,维持社会的和谐,于各乡、镇、市公所所设立的调解委员会。对于有争议之法律关系,介入双方当事人之间,斡旋调停,达成和解。但是非告诉乃论之刑事案件,有关刑事责任部分,则不在此论。